欒川縣人民政府

欒川縣人民政府

欒川縣人民政府是河南省欒川縣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欒川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欒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洛陽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欒川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欒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現任中共欒川縣委副書記、欒川縣人民政府縣長:王明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欒川縣人民政府
  • 外文名:Luanchuan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 機構屬性:國家行政機關
  • 現任領導:王明朗 
欒川概況,歷史沿革,行政區劃,主要職責,政府領導,縣長,副縣長,政府機構,辦公機構,工作機構,

欒川概況

欒川因傳說遠古時期鸞鳥群棲於此而得名。位於河南省西部,東與嵩縣毗鄰,西與盧氏接壤,南與西峽抵足,北與洛寧摩肩,素有“洛陽後花園”和“洛陽南大門”的美譽。
欒川欒川
欒川縣總面積2477平方千米,素有“四河三山兩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稱。現轄12鎮2鄉1個管委會(重渡溝管委會)、213個行政村(居委會),總人口35萬,其中農業人口29.9萬。
2016年縣城建成區面積是15.78平方公里。是國家衛生縣城、中國旅遊強縣、國家生態縣、國家園林縣城、全國休閒農業與鄉村游示範縣、全國魅力新農村十佳縣、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縣、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世界十大鄉村度假勝地。

歷史沿革

歷史上的欒川建置幾經變遷,夏商時期欒川為有莘之野。
欒川欒川
漢至北魏置亭,唐置鎮。宋元祐二年(1087年)置欒川鎮,因川得名。
宋徽宗崇寧三年(公元1104年)始置縣。金海陵王貞元二年(公元1154年)廢縣改鎮。元、明、清均置鎮。
民國時置區,隸陝州盧氏縣。1947年欒川解放再置縣。
先後隸豫鄂陝邊區四專區、豫陝鄂邊區三專區、陝南一專區、豫西七專區、陝州專區和洛陽專區。1986年4月,隸屬洛陽市

行政區劃

2005年,欒川縣鄉鎮區劃調整:撤銷大清溝鄉,其行政區域劃歸廟子鄉管轄,廟子鄉政府駐地不變。
2009年1月,撤銷石廟撤鄉設石廟鎮。
2012年3月,白土鄉撤鄉設鎮。
2012年4月,叫河鄉撤鄉建鎮。
2013年1月,成立重渡溝管委會。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欒川縣人民政府欒川縣人民政府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縣長

王明朗:中共欒川縣委副書記、欒川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縣長

王琳:中共欒川縣委常委、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王宏曉:中共欒川縣委常委、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寧: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欒川縣欒川縣
宋曉慶: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新月: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周勝展: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劉國傑: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苗廣生:欒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王沖:欒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欒川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
史興義:欒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宋健:欒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欒川縣信訪局局長

政府機構

辦公機構

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工作機構

欒川縣教育體育局
欒川縣司法局
欒川縣審計局
欒川縣城市管理局
【說明】:欒川縣人民政府設定工作部門28個。辦公室掛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牌子;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掛金融工作局牌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城市管理局掛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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