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欒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4年12月,根據縣編委會《關於印發欒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欒編〔2004〕17號)精神,在原縣發展計畫委員會人員、機構、職能的基礎上,併入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工業經濟運行調節、技術改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企業改制、企業減負、成品油管理等職能後,組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縣發展和改革委),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觀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主要職責是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監測和調節全縣經濟運行,搞好經濟總量平衡,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2021年8月,擬推薦為2020年度洛陽市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欒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區:欒川縣
  • 批准文號:(欒編〔2004〕17號
  • 類型:政府機構
工作職能,人員編制,職能配置,現任領導,機構設定,辦公室,經濟綜合科,資產投資科,管理辦公室,代賑辦公室,發展局,物品管理,物價管理,

工作職能

1996年以來,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做為我縣巨觀經濟管理部門,縣發改委的名稱歷經了四次變更,即計畫經濟委員會、計畫委員會、發展計畫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人員編制

欒川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現有編制37人,其中:行政編制23人,事業編制14人,現有人數44人,副科級以上職務16人,一般工作人員28人。

職能配置

根據職能調整情況,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主要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規劃。
(二)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實施投資體制改革工作和中央預算內資金爭取工作。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重點,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制定本級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和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固定資產投資活動;負責上級和本級政府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以及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報批;協調全縣直接融資工作;組織有關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對本級政府重大項目和縣出資、融資的建設項目執行《招標投標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組織制定工業總體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定基礎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組織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協調服務業發展;組織研究城鎮化戰略,協調、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
(五)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制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制定經濟運行中主要生產要素的年度調度方案;貫徹落實綜合性經濟政策法規,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工作;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企業改制工作,對全縣企業改制實行指導,推進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組織協調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場狀況,做好縣內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調節及主要農產品的外銷和購進計畫,指導全縣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管理。
(七)提出國民經濟與人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和旅遊等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政策和建議,協調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意見和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的綜合利用重大問題。
(九)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負責全縣物價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張愛國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性工作並做好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縣發改委機關的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建議與提案辦理、督辦查辦、計畫生育、保密、機要、收發、財務、資產管理、會議組織、車輛調度、公務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單位的財務核算、資產管理和有關審計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銜接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代管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經濟綜合科

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能源、交通、工業、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和專項計畫。
負責交通、南水北調、社會事業(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等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上報及資金爭取工作。
組織對年度計畫實施情況的檢查、分析和提出建議;負責巨觀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組織協調工作。

資產投資科

一是負責編匯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二是對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批;三是對縣許可權內的核准類項目進行核准及對縣級許可權外的核准類項目進行審查、上報;四是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進行規範及監督;五是負責上報省、市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及對縣定重點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六是組織相關職能單位對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竣工項目進行綜合驗收。

管理辦公室

一是執行新上項目聯席會審制,負責組織召開新上項目聯席會議,出具會審紀要,為新上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提供保障;二是負責備案項目網上報批工作。
工業經濟發展科
分析全縣工業發展情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縣域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工業結構調整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協調加快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資源與綜合利用項目的備案、核准和上報。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工業發展年度計畫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協調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負責督促、落實政府投資的工業項目和重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立項、建設等有關事宜。
負責縣資源和綜合利用項目的指導、管理、協調和推進能源、原材料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協調監督工業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推進節能降耗工作和環保產業發展。

代賑辦公室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以工代賑有關政策。準確把握以工代賑投資方向。總結以工代賑工作成效。全面巨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制定以工代賑近期及中長期工作規劃,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及時編寫以工代賑項目科研及實施方案,及時紮實的篩選、申報年度以工代賑項目,堅持以工代賑資金按工作進度撥付原則,強化以工代賑項目管理,參與檢查和督促以工代賑項目實施情況,嚴防擠占、套取、挪用以工代賑資金現象發生。對年度以工代賑項目實施情況做好調研。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及做法。不斷改進對以工代賑的具體管理工作。

發展局

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支持政策;制定服務業市場準入制度;確定和督促服務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最佳化服務業發展環境,協調各部門支持措施和解決重大問題;編制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物品管理

負責轄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監督轄區內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關方針、政策及規定的落實情況。2、協調解決本轄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安全生產問題;參與轄區內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3、對轄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進行備案。4、負責轄區內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完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5、配合省、市主管部門做好對轄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檢查等工作。6、對轄區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進行年檢及資料審查。7、參與本行政區域內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所屬的服務站(點)設立的審核和備案工作。8、負責本轄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9、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物價管理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加強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對放開的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和具有壟斷性行業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指定商品的價格和收費,適時進行管理和監審;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和貫徹實施上級部署的各項專業性、行業性價格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協調處理價格爭議;指導全縣價格評估工作;參與餐飲服務業的劃等定級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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