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全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力、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三)組織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各項社會保險配套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
(四)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落實全縣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協調、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有同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以及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管理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公務員培訓、考核、獎勵、申訴控告等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全縣行政機關非領導職位設定和縣直行政機關職位審核等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民工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解調仲裁和勞動關係協調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商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
人才人事管理股
(欒川縣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公務員培訓、考核、獎勵、申訴控告等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全縣行政機關非領導職位設定和縣直行政機關職位審核等工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市場規劃、建設、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以及職稱管理等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安置、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等工作。
工資福利股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和變動工資、有關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享受特殊(重大)貢獻待遇的報批審批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退職審批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就業促進與社會保障股
擬訂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措施,統籌指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負責就業促進工作,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監督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負責職業培訓管理;指導農民工工作和勞務輸出工作;參與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依法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企業工資和企業退休的報批工作。
調解仲裁股
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開展勞動人事調解和爭議預防,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業務工作;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法制監察股
(信訪接待室)
牽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承擔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綜合協調勞動關係,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就業政策法規諮詢;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管理人才信息庫,提供人才信息服務;開展職介服務,為人才和求職者介紹就業;面向社會開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組織人才素質測評,為各類用工單位推薦人才、引進人才;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各項就業服務;開展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流動人員人事代理和人事檔案管理,為流動人員提供工人技術等級評定、職稱考試、出國政審、代繳社會保險費等服務;組織人才交流洽談等。
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金的需求計畫制定、籌集以及管理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負責為城鄉居民提供養老保險服務。新農保工作宣傳、組織實施、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和各項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