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義務觀

所謂“權利義務觀”,即人們有關其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得到什麼”和“應該付出什麼”的觀念,以及二者相互關係的概念。權利義務問題是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是因公共利益的存在而提出的問題。

比如,正又觀就是同人們的權利義務觀聯繫在一起的,就是也就是“正當”到什麼”和“應該付出什麼”,即“應得”和“應子,即意味著 某 人 享有一 種 相“正義”的問題。當我們說某人享有一項權利,項義務,則意味著對於他人和社會而言的正當的利益訴求; 而某人履行一包括作為的利益和不作某人應正義的要求而向他人和社會提供某種利益,為的利益。到底何為正義?一般來說,正義是人類社會生活中的等利或等害交換的善行,非正義則是不等利或不等害交換的惡行。因為人類社會,無非是人們相互之間利益合作的形式。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及其所形
成的人際關係,則無非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利益交換行為和利益交換系。而這種交換行為和交換關係所應該遵循的最重要的、最普遍的規則,即“正義”的規則,顯然就是等利交換或等害交換的規則。而人們所進行的等利或等害交換的行為中,其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最主要的交換“正義”必然一方面要求社會分配因此,顯然是有關權利和義務的交換,給每個人的權利等於其義務,另一方面要求個人所行使的權利等於或小於其所履行的義務。所以,在人類歷史上有什麼樣的正義觀,也就有什麼樣的權利義務觀,人們的正義觀也就是有關其權利和義務的內
關係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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