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外來物

2011年8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飛標司下發的《外來物管理規定》中對外來物做出定義:飛行區內可能會或的外來物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場外來物
  • 簡稱:“fod”
  • 類型:損傷航空器、設備
  • 釋義:威脅機場工作人員和乘客生命安全
1、ForeignObject Debris,外來物,即可能損傷航空器或系統的某種外來的物質、碎屑或物體;
2、Foreign Object Damage,外來物損傷,即任何由外來物引起的損傷,可以是物理上的損傷,也可以是經濟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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