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農業局

樺甸市農業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農業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反映部門建設情況,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2、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等工作。 3、參與規劃和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經營;負責農業信息統計,加強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等農村經濟信息。 4、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重大項目,組織指導農業資源區劃、農村能源、生態農業、綠色食品生產、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樺甸市農業局
  • 外文名:Agricultural Bureau of Huadian City
  • 隸屬:樺甸市市政府
  • 內設:7個科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農業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反映部門建設情況,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2、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等工作。
3、參與規劃和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經營;負責農業信息統計,加強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等農村經濟信息。
4、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重大項目,組織指導農業資源區劃、農村能源、生態農業、綠色食品生產、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5、負責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負責境內植物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藥、肥料、農作物種子的質求灑舟量監督和管理工作。
7、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農業技術幹部教育培訓及初級農業專業技術、農民技術職務、職稱資格評審工作。
8、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依託“陽光工程”,為農村勞動力向畜牧產業和二、三產業轉移提供各項服務工作。
9、負責農業機械化推廣;農業機械化作業人員培訓和組織實施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
10、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
11、負責農墾企業的生產與管理。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農業局設5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黨辦):
負責黨委和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檔案收發和歸檔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制定、人事勞資和編制工作;負責檔案、印信機要保密工作;負責黨建、紀檢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系統計畫生育;負責接待處理農業系統的信訪案件;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的行政管理,規範和監督農業行政執法行為,糾正不規範的執法程式;負責系統內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和企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的管理、改制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殼騙擔綜合、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多和槳阿負責後勤管理工作。
2、農業科(農機科)
負責全市農業生產的組織、指揮和調度;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最佳化;研究提出季節性生產、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負責農業抗災、救災工作;負責標準化基地建設;負責良種推廣補貼工作;負責糧油高產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農情調查和農情信息的調度上報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的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指導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蘭企辯普及和套用水平。
3、產業化科
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規劃、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全市發展農業產業化優惠政策的制定、落實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調查及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罪抹嫌及品牌創建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各種展銷和經貿活動,搞好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包裝推介;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工作。
4、綜合科
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協調,制定全市農業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掌握農村經濟運行和農村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政策法規;負責有關檔案和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文字材料的匯總。
5、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舟民道漿項的受理和審希兵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審核、認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農業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3、產業化科
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規劃、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全市發展農業產業化優惠政策的制定、落實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調查及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及品牌創建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各種展銷和經貿活動,搞好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包裝推介;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工作。
4、綜合科
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協調,制定全市農業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掌握農村經濟運行和農村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政策法規;負責有關檔案和領導講話材料的起草、文字材料的匯總。
5、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審核、認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農業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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