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樺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樺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樺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樺甸市
  • 類型:建設局
  • 工作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吉林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規範性檔案。
2、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控制性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編制,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及用地指標的審批。
3、編制年度城市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與管理。協調解決城市建設中的相關問題;督促重點建設工作的落實。
4、執行國家、省、吉林市工程建設的有關標準、定額。
5、負責協調房地產開發項目、企業資質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全市拆遷安置管理工作;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及公有住房管理;承擔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房制度,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負責房產評估、交易、租賃、產權、產籍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6、規範全市建築市場;管理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負責建築安裝、建築裝飾、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監理、建設質量監督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內公建房屋的拆改、室內地面挖掘等改變房屋結構和戶外樓體、櫥窗、門臉裝飾及改造的審批;管理城建檔案。
7、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和管理,道路占用、挖掘和排水管線的接裝的審批和收費;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維護和養護。
8、組織實施全市村鎮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村鎮建設規劃;指導村鎮規劃、建設與管理。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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