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樺甸市人民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根據相關政策,制定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Birch midian cit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實質:激勵政策
  • 特點:實用人才培養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樺甸市人民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根據相關政策,制定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根據相關政策,制定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 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開發及信息管理工作,貫徹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推薦、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貫徹和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推進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和落實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 負責貫徹落實公務員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貫徹執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二)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三)負責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十四)負責引進域外智力和人才交流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