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確立了起草規範標準的總體原則和要求,規定了規範標準的結構以及標準名稱、範圍、要求和證實方法等必備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適用於各層次標準中以產品、過程、服務為標準化對象的規範標準的起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
  • 外文名: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5:Specification standards
  • 標準號:GB/T 20001.5-2017
  • 發布日期:2017-12-29
  • 實施日期:2018-04-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120
  • 歸口單位: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獲獎記錄,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規範標準是按照標準的技術內容和功能劃分出來的一類標準。它的主要用途之一是用於交易、採購、聲稱符合等活動。區分規範標準與其他類型標準的一個顯著特徵是規範標準的兩個必備要素“要求”和“證實方法”,即規範標準既要規定產品、過程或服務需要滿足的要求,又要描述用於判定這些要求是否得到滿足的證實方法。
在中國標準體系中,一方面,標準名稱中冠以“規範”的標準很多,但這些標準中有很大一部分存在與規範標準的內容和功能不符的現象,例如有些標準的技術內容中缺失“證實方法”,有些標準的“要求”中過多地規定組織機構、人員資質等內容;另一方面,標準技術內容屬於規範,但從標準名稱中卻看不出是規範標準,例如,標準名稱中僅包含詞語“技術要求”,或者既包含詞語“規範”又包含詞語“試驗方法”,等等。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缺失專門針對規範標準起草的規則。在支撐標準制定工作的基礎性系列國家標準中,《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對要素“要求”的編寫規則從普適的廣義的角度進行了規定,並沒有涉及針對不同標準化對象的標準中要素“要求”的特定編寫規則,也沒有涉及與“要求”具有對應關係的“證實方法”的編寫規則。因而,僅僅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起草用於交易、採購、聲稱符合等活動的標準,可能會面臨不足以滿足標準適用性需求的困境:一方面,起草的標準在某種程度上可能不能嚴格地用於交易、採購、聲稱符合等,例如,前面提到的有些標準只規定了要求、但沒有給出證實方法(或試驗方法)的情況,缺失對應的證實方法將會導致規定的要求無法得到驗證;另一方面,《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沒有充分識別以過程和服務為標準化對象的標準的特定編寫規則,而在實踐中,以過程、服務為標準化對象,用於交易、採購和聲稱符合等活動的標準也有很多。因而,有必要確立規範標準的編寫規則,從而制定了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20141506-T-469)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286(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4年9月-2015年4月,項目組完成標準的前期預研和論證工作,主要對世界標準組織或機構關於規範標準的編寫規則、中國國家標準中規範標準的現狀和問題進行調研和分析。
2015年5月,項目組召開會議,正式啟動了《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國家標準的編制工作。會議明確了標準編制的基本思路和計畫進度安排,組建標準起草工作組。
2015年5月-2016年3月,起草組完成資料收集、翻譯及分析研究工作,確立了標準的基本技術內容,形成工作組討論稿第一稿。
2016年4月-2016年10月,起草組分別召開了10餘次內部討論會,對標準草案稿逐條進行了梳理和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7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4月1日,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還參考了《ISO/IEC 導則—第2部分:ISO和IEC檔案結構與起草的原則和規則》、《服務標準制定導則—考慮消費者需求》(GB/T 24620-2009)、《ASTM標準的構成及格式》、《UK標準的結構和起草規則》以及不同領域的規範類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白殿一、杜曉燕、逄征虎、劉慎齋、王益誼、李佳、強毅、陸錫林、馬德軍。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體原則和要求
1
5結構
2
6要素的編寫
4
附錄A(資料性附錄)規範標準編寫示例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確立了起草規範標準的總體原則和要求,規定了規範標準的結構以及標準名稱、範圍、要求和證實方法等必備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適用於各層次標準中以產品、過程、服務為標準化對象的規範標準的起草。
註:除非特殊說明,該標準中的產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製成品、系統等。

引用檔案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GB/T 20001.4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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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獲獎記錄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獲得《2020年度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

意義價值

《標準編寫規則—第5部分:規範標準》(GB/T 20001.5-2017)在參考世界標準組織有關規範標準起草規則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已有研究和實踐,通過從標準的結構、總體原則和要求、技術要素編寫以及技術內容表述等方面確立規範標準的起草規則,使中國規範標準的要素及其技術內容的選擇和編寫有據可依,規定的要求準確、可證實,從而提高標準本身的起草質量和套用效率,有效發揮這類標準的功能。該標準預覽圖規範標準充分發揮作用,促進貿易和交流,引領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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