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證書和標籤的內容

本 準 則 等 同 采 用 ISO Guide31:2000 Reference materials - Contents of certificates and labels(GB/T 15000.4-2003),作為CNAS對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認可的專用準則,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RMP)能力認可基本準則(CNAS-CL04)及相關認可規範共同套用於對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的認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證書和標籤的內容
  • 發布時間:2010 年12月 30日
  • 發布機構: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 實施時間:2011年01月 01日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和標籤的內容
前 言
本檔案代替:CNAS-CL04:2007《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認可準則》第三部分“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和標籤的內容”。本次修訂檔案內容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ISO 引言
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附帶的證書應當含有其使用的所有基本信息。無論材料的生產費用多大,若沒有證書,它沒有任何價值。因此,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CRM)的生產者應當非常關註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的制定。1981年,ISO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委員會(ISO/REMCO)發布了本指南的第1版。在近20年中,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的種類和數量以及它們的使用都有相當大的增長。對分析和計量技術所獲得結果的可靠性要求的增加,尤其是對環境污染的關心程度的增加,導致了對用於確認測量方法和作為校準物的高質量的CRM的需求的上升。 ISO指南30中CRM的定義要求所有的標準值都附有規定置信水平的不確定度,可溯源到“準確實現用於表示該特性值的單位”。因此,在證書中必須有這方面的內容。 ISO發布的《測量不確定度表示的指南》(簡稱GUM,見文獻目錄)中總結了最近國際上有關不確定度表示的研究成果,據此,以前CRM中引用不確定度的定義將做一些修改。不確定度表述為合成標準不確定度(A類+B類)或擴展不確定度(合成標準不確定度乘以一個包含因子)。機率或稱置信水平的概念不再是主要的。
本指南的第 1 版討論了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標籤、證書和定值報告之間所提供信息的差別,強調證書的概括性。在近 20 年中,定值報告的發行數量在下降,而證書提供的信息在增加。因為定值報告中的全部信息可以從 CRM 的生產者獲得,那么定值報告發行量的下降也不必加以指責。定值報告的製備花費不菲,而且,顯而易見,對購買同一批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者來說,並不是每次都需要同樣的定值報告。同時,使用者需要從證書上得到比標準值更多的信息。詳細描述有關容器的打開方法、一次測量的最小取樣量、樣品的穩定性、儲存方法,並說明CRM 的標準值是與方法相關的,以及測量標準值時採用的方法,對使用者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檔案旨在幫助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編制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清晰簡明的證書。這些證書在保持基本特性的同時,應有助於以概括的形式向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者提供所需的全部信息。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引用而成為本檔案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ISO指南30:1992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常用術語和定義
術語和定義
ISO指南30:1992 中確立的以及下面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的本檔案。
3.1 證書 certificate
含有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使用時必不可少的全部信息的檔案。 註:不應當將 CRM 與它的證書分開。
3.2 預期用途 intended use
一個產品、過程或服務依據供方所提供的信息的使用。
3.3 危險情況 hazardous situation
人、財產或環境處在有危險的環境。
總則
證書中應當包括的信息量取決於定值報告的可獲得性。當定值報告與證書一起提供時,證書可以有所節略,只要適當引用定值報告即可。證書與定值報告中給出的細節可以讓使用者對CRM 的質量和完整性做出判斷。
標籤上提供的或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上標記的信息應當只是用來識別 CRM,並宜只限於生產者名稱、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名稱、編號、批號、相關的健康和安全警示。建議不要包括標準值,以防止在沒有研究證書中信息的情況下使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
證書的標題
5.1 總則
下面給出了編制證書時應當考慮的各種類型的信息。每個標題下給出了解釋,需要更清楚說明之處給出了一些例子。標題力求涵蓋最廣泛的CRM 所需的信息。各種CRM 可以包括以物理特性、化學成分的濃度以及同位素組成(以 SI 單位表示)定值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也可以包括以常規特性和生物特性(如果不能用 SI 單位規定,可以根據國際上認同的測量程式,用國際上一致的測量標尺規定)定值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某些信息必須給出,儘管在有些情況下,這些信息是不重要的,例如,對金屬合金的穩定性和天然化合物的同位素組成的穩定性很少有疑問。 下面概述了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中包括的基本信息,以幫助諸如認可機構之類的組織,他們希望在其要求的檔案中包括本標準的某些部分。其他的信息是可選擇的,在證書中也可以提供,如果它們可以增加CRM 的實用性,例如,從自然資源製備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來源。
根據標題呈現信息的邏輯順序將之歸納如下:
——定值部門和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一般信息(5.2~5.5);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和其預期用途的描述(5.6~5.10)和標準值
——溯源性和證書有效期(5.11~5.16)
——其他信息(5.17~5.18)和證書重要內容概述(第 6 章)
本部分僅給出證書中應當包括的內容,標題的題目和順序可以根據生產者的需要加以改變。
5.2 定值機構的名稱、地址
該名稱(常在證書上端以顯著的字型寫出)應當是對證書提供的信息負責的團體或組織的名稱,如定值機構。除名稱之外,還包括通訊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如果可能的話,也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5.3 檔案(證書)的標題
應當有清晰明顯的標題,例如,分析證書或測量證書。出具臨時證書的偶然行為會使得同一批次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有一個以上的證書,而可能引起混亂,因此不鼓勵。
5.4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名稱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名稱應當儘可能詳細地描述樣品的類型,以便與相似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相區分。因此岩石或礦石的名稱後面加上產地名稱或組成特性可以賦予地質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更多的個性特徵,如“正長岩(弗拉波瓦)”或“霞石正長岩”。對於天然基體中污染物的痕量分析,闡述基體的特性是重要的,如果有類似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話,應當給出玷污的水平,例如,“全脂奶粉中黃麴黴 M1(中等水平)”。(在給運輸商和海關部門的檔案中不必詳細描述,因為有毒污染物的名稱對於從速處理可能引用不必要的麻煩。)對於冶金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應當指出主要元素的含量,例如,6A1-4V 鈦合金。
5.5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編號與批號
每個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應當有惟一編號,以區別於由相同的或不同的生產者生產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例如,BCR CRM 186,LGC 7016,NIST SRM 41。另外,應當給出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批號,即使是某一特定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第一批。這是為了避免實驗室在同時使用不同批次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時引起混亂。一些生產者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批號與編號結合在一起,例如,NIST SRM 41c。
5.6 對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描述
實際上,對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一般描述相當於對其名稱的詳細解釋。雖然在多數情況下,材料的來源與它的用途不相關,但是,對於化學成分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而言,無論它是由獨立的組成製備(例如,合金)還是來自於天然資源(例如,岩石、水或動植物產品),基體成分尤其是可能對分析過程產生干擾的成分的存在與否,對選擇適當的分析方法時非常重要。即使不披露來源,也應當給出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大致組成。定值部門應當努力避免這種情況:即由於未公布材料來源信息,而導致在確認用於同批材料的分析方法時,使用了來源於該批材料的 CRM。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物理性狀的描述,例如,樣品大小、顆粒大小、金屬圓柱體或圓盤的尺寸、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容器的性質也應當給出。也應當說明穩定劑或保護劑的存在(例如,置於乙醇水溶液中的氯化汞)。同一種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也可能有不同的形狀和尺寸,也應當給出這方面的信息。
5.7 預期用途
只要定值特性不僅僅與某個特別的分析或測量程式相聯繫(例如,經過規定過濾程式後的礦物質中的元素分析或採用仔細規定的方法測量閃點),生產者應當儘可能清楚地闡明所發行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主要目的,但這種陳述並不意圖限制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在其他方面的使用。證書或在定值報告中提供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附加信息,要給使用者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使用者可以判斷的 CRM 預期套用是否合理。
預期用途的實例如下:
——用於復現國際溫標固定溫度點(ITS-90),因而也可用於校準溫度測量裝備;
——用於測定礦石樣品中貴金屬含量的儀器的校準;
——用於測定測量天然基體中污染物含量的分析方法;
——作為商業交易中的仲裁樣品;
——用於製備實驗室常規分析的“工作標準樣品”。
5.8 正確使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說明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必須在證書規定的條件下使用。例如:若干燥處理,應當給出準確條件,如,105℃下 2 個小時。容器有時也需要在規定條件下打開。例如,存儲在低於環境溫度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在容器打開前,應當加熱到實驗室溫度,以避免水蒸氣凝結引起污染;儲存在惰性氣體中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只應當在含有相似惰性氣體的手套箱中打開。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給出適當的警示。除非在證書中有規定,否則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不應再進行諸如研磨之類的粉碎處理,特別是對於痕量元素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應當給出警告不能使用任何含有這些元素的設備。 當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涉及到將固體 CRM 製備成液體時,需給出一些特別的說明,尤其在臨床化學領域。應當詳細說明溶劑的性質、溫度、混合程式、使用前的放置時間以及溶液的穩定性。 應當給出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存儲條件(如溫度,曝光等),以保證證書的有效性。當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天然不穩定時,例如,放射性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中應當給出適當的數學表達式作為標準值表達的一部分,以便使用時計算特性值。
5.9 危險情況
有關 CRM 安全性的信息應當包含在標籤和證書里。任何有關危險性質和所採取的適當預防措施的細節應當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附帶的數據單里提供。
5.10 均勻性水平
大多數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是批量供應的,從批量中抽取子樣用於化學分析或一些物理特性測量。抽取子樣的先決條件是提供的樣品對於預期用途來說是足夠均勻的。證書應當給出 CRM 使用者提取子樣的最小量。並應當給出警示:當提取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小於最小取樣量時,特性的標準值及其不確定度將無效。適用情況下,證書應當給出可能需要用指定的程式搖盪容器,以確保樣品足夠均勻。 評定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均勻性水平的程式細節和結果以及最小取樣量的依據應當提供給使用者,可以包括在證書(或定值報告)中,或按要求由研製單位提供。
5.11 標準值及其不確定度
根據測量不確定度的表述指南[8]和(化學)測量中不確定度的定量分析[2],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應當清楚描述其特性和其標準值以及標準值的不確定度。標準值及其不確定度的評估方法也要描述。當處理測量結果採用純粹的統計方法時,應當註明該處理的方法。然而,通常情況下,尤其在採用多種測量技術時,可利用定值單位的專家經驗和專業知識從測量結果中導出標準值和其不確定值,也應當給出一些結果的權重大於其他結果的權重的原因。
5.12 溯源性
在 ISO 指南 30 中,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定義要求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式確定,可溯源到準確實現的用於表示該特性值的計量單位。溯源性指的是測量結果的一種特性,藉助它可使人們通過有給定的不確定度的連續的比較鏈與規定的標準(通常為國家或國際標準)聯繫起來[3]。因此,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特性值的測定,理論上應當可溯源到國際單位制(SI)或一個國際一致認可的測量標尺。 對於物理特性的 CRM,可以建立一個連續的儀器校準鏈將測量結果與在國家計量院再現的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聯繫起來。化學測量的問題較大,使用的方法從原級測量方法(有最高的計量質量,操作可以完全描述,不確定度可以按照 SI 單位表述
[4],例如,同位素稀釋質譜法,庫侖法和重量法),到能證明可以溯源到一個國際一致認可的測量標尺的嚴格定義的方法。每一個證書應當陳述測量程式原理和它們的有效性以及可溯源到的測量標尺。化學測量的溯源性在參考文獻[5]、[6]和[7]中有比較詳細的論述。
5.13 由獨立實驗室或測量方法獲得的值
當用幾種方法測定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時,每一種方法都應當加以說明。對於通用方法,則提及即可,例如,原子吸收法或 X-射線螢光廣譜法。但是,當使用非標準方法或經修改的標準方法時,應當給出參考文獻或完整的描述。當幾個獨立的實驗室或獨立的分析者對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測量有貢獻時,其名稱及其使用的方法應當一併給出。每個方法得到的特性量值以及不同實驗室或分析者使用相同方法得到的特性值,在一些情況下也可以分別列出。關於這種方法的可取性,意見尚未統一,由於是非強制性的,所以生產者可自行處理。一方面,可以讓使用者根據獨立的測量結果的一致性和他們的測量技術方面的知識判斷 CRM 的質量,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得使用者在沒有定值單位的經驗和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對特性值作出個人的判斷。這樣,證書中信息的誤用可能會導致樣品作為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使用時無效。在任何情況下,測量結果的詳細材料可以從生產者那裡以定值報告或其他形式獲得。 一些標準物質/標準樣品所定值的特性值取決於測量的方法,例如,礦物中元素的含量取決於提取礦物的方法,燃點的測量或硬度值都全部取決於測量方法。在這種情況下,證書中應當給出“標準值依賴於測量方法”明確的警示,並且給出詳細的測量方法或詳細描述分析方法的參考文獻的出處。
5.14 參考值
在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定值過程中,生產者可能得到不能滿足定值要求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其他特性值。這些信息對於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使用者可能是有用的,例如複雜基體中其他元素的近似含量,也可以包括在證書中。但是該信息應當清晰地與標準值區分開。為了避免混亂,不要與標準值列在同一表中。
5.15 定值日期
證書中應當註明它的第一次發布日期。如證書中包含同一批 CRM 修正值的情況下,原證書的日期和所有的修訂日期均應當給出。
5.16 有效期
證書可以含有一個定值單位不再保證標準值有效的截止日期。對業已證明不穩定或可能不穩定的標準物質/標準樣品來說,這應當是一種習慣做法。當給出截止日期時,證書則包含著保證:在證書規定的有效期內,標準值將會在適當間隔的時間內進行監測,在有效期內,CRM 發生的重大變化導致重新定值或將其撤銷,均將告知購買
者。甚至當沒有給出截至日期時,標準值在適當期間內發生了非預期的變化,也應當告知購買者。當測量方法有所改進時,也可能重新進行再定值。因此,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保留購買者的名錄。 當到達證書的截至日期後,測量顯示標準值沒有改變,這時應當發布標準值不變的,但有新截止日期的新證書,新的截止日期是根據上次證書給出的有效期內證明的穩定性而定的。
5.17 更詳盡的信息
證書是一個內容繁多的工作項目的總結,這些工作包括材料的選擇、適宜性的評價和待定值的特性值的測量。雖然許多使用者不需要包含在證書中的更多信息,但是這些信息應當可以在定值報告中(隨 CRM 供應或索取)得到,也可向生產者索取。
5.18 生產者單位負責人的姓名和簽字
不可忽視的是證書中應當包括代表生產者單位的負責人的姓名,表明這個人對證書的內容負責。是否簽字最好由生產者確定。
6 證書的主要內容概述
為了給有證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提供幫助,CRM 證書中重要的內容總結如下。這個清單也欲促進那些負責認可 CRM 生產者組織的工作的一致性。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名稱;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生產者和生產者編號;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一般描述;
——預期用途;
——適當使用的說明;
——適當的儲存條件說明;
——特性標準值,每個值應當包含不確定度;
——獲得特性標準值使用的方法(特性標準值依賴於測量方法的應當給出方法細節);
——如果可能的話,給出有效期。
如果認為以上全部均是重要內容的話,每個標題下內容詳細的程度將隨著標準物
質/標準樣品特性的不同而變化。
參考文獻
[1] ISO 指南 51:1999,安全方面─標準中考慮(安全方面)的指南
[2] 測量中不確定度的定量分析. Eurachem , 國家化學家實驗室,英國,1995
[3] 國際通用計量學基本術語(VIM),1993,BIPM, IEC, IFCC, ISO, IUPAC, IUPAP, and OIML
[4] 物質的量諮詢委員會(BIPM-CCQM),第一次會議(April 1995)報告,BIPM, Sevres
[5] GB/T 15000.7──2001 標準樣品工作指南(7)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 Guide 34:2000 )
[6] P. De.. Bievre 和 P. D. P. Taylor. 對於國際單位制的測量溯源性;怎樣進行化學定量測量的溯源?第 7 章 分析化學中的認可和質量保證,H. Gunzler(ed),Springer, 柏林,1996
[7] P. De.. Bievre 和 P. D. P. Taylor. 對於物質的量測量的國際單位制,從忽略到現實,一位化學家的觀點,計量學,1997,34, BIPM
[8] 測量不確定度的表達指南(GUM),1993,BIPM,IEC,IFCC,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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