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區商務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襄辦文[2010]31號)和《中共樊城區委、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樊發[2010]6號)精神,設立樊城區商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城區商務局
  • 地點:樊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基本信息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相關法規,並根據我區情況制定與之相適應的發展戰略、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

主要職責

研究提出並指導全區流通體制改革,貫徹和落實上級商品市場管理的政策,指導商品市場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國內貿易發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場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政策,促進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按照相關職能負責轄區內成品油、牲豬屠宰、酒類專賣等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商貿流通業、服務業的行業指導和巨觀管理。
(四)擬訂商業網點規劃,研究提出鼓勵和促進全區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招商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指導全區服務業招商;承擔組織、協調重大服務業項目招商、考察、推介和服務督辦工作。
(五)擬定全區利用外資工作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審批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擬定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指導、督辦全區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按照審批許可權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
(六)研究擬訂適應我區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區進出口業務工作;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指導企業進出口的經營管理、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管理、區駐外企業和境外駐樊城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研究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匯總編報全區年度進出口指標;負責全區口岸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省、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企業實施海外投資規劃;歸口管理全區的對外援助項目;負責有關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以及鼓勵高新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區科技興貿戰略,並制定全區技術貿易的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的對外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交易會及涉及經貿活動;審核申報全區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中西部外貿發展促進資金、高新技術產品技改貼息和研發資金。
(十)研究擬訂我區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政策,負責全區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並指導我區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政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省、市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負責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商貿流通業、飲食服務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按照執法許可權負責成品油、家畜屠宰、酒類、典當、拍賣、舊貨、再生資源回收、老舊汽車更新報廢、流通藥品等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商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外經外貿科
(三)商貿管理科
(四)外國投資管理科
(五)商務行政執法大隊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商務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1名(副科級)。
紀檢幹部按有關規定配置。
原核定區商務局機關1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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