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負責縣供銷社重要會議的組織、決定事項督辦及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社務信息的起草工作,公文收發處理、信訪、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供銷社不斷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改革,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指導全縣供銷社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等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位置:樂至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全縣供銷社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單位名稱,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名稱

樂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樂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維護全縣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二)對全縣供銷社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研究全縣供銷社的發展規劃,履行指導、協調、監督和培訓教育幹部職工的職責。
(三)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業務生產經營活動,積極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
(四)履行對直屬企業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的職責;負責對企業幹部的管理;負責審批企業重大投資活動的實施方案;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的經營活動和資金使用情況,監督管理所屬企業並享有收益權;負責企業的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人事社保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社員股金、社有資產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供銷社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各部門的關係;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保證機關正常運轉;負責全縣供銷社系統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供銷系統商品生產經營計畫;負責全縣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煙花爆竹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指導社辦工業生產經營發展的管理、技術改造、結構調整和產品開發推廣套用工作;探索農副產品、供應業務的經營體制改革;加強基層社建設,組織、指導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強村級綜合服務站建設;負責全縣集體合作商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財會股
負責全社組織、宣傳、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稅務、信貸的法律和制度,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指標的擬訂和統計、商品購銷統計、檢查、調研分析工作;負責社有資產和社員股金管理,履行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檢查和收益權;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縣社機關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全社基建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四)政工股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的組織、宣傳、工青婦群團工作和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普法教育及協助調查處理本系統內的黨員、幹部違紀違規案件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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