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樂清市委、樂清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開展“六城聯創”活動的實施意見》(樂委發〔2015〕1號)和《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14年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根本,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的測評要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五市六城”建設工作部署,突出科學發展主題、生態文明理念、以人為本思想,堅持“為民創建、創建惠民”,紮實推進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市民參與度、滿意度及城市美譽度。通過3年時間持續創建,力爭2017年創成全國文明城市。
二、工作任務
(一)總體任務
全面落實《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要求的十大項創建任務,即中央文明委重點工作、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環境、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舒適便利的生活環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紮實有效的創建活動,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屬檔案。十大項創建任務為規定動作,由市文明辦督促各責任部門對照考核標準,逐項予以落實。
(二)重點難點任務
1.抓整合,建立全社會共創共享體系。整合各方資源,統籌“六城聯創”共性工作,以“為民創建、創建惠民”為文明城市創建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設計載體、聯合協調、合力攻堅、整體推進,著力提高市民幸福感。強化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的平台地位和效用,公布文明城市創建熱線12319,發動市民通過熱線舉報市容市貌存在的問題。建立市委書記、市長重點督查、市領導專項督查、“兩代表一委員”巡視督查、特邀專員常規督查、新聞媒體輿論督查、市文明辦跟蹤督查、責任單位自查等聯合督查機制。認真分析梳理考核指標體系,鞏固成果,查找差距,落實整改措施,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努力做到優勢項目得滿分、薄弱項目少失分、創新工作能加分。
2.抓前置,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水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作為全國文明城市評選前置條件實行單測單評,並按20%的比例計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總分,此項工作成績關係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成敗。要深化“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我的中國夢”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紮實推進“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切實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路。聯合開展淨化社會文化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對經營性網咖和文化市場管理力度,嚴厲查處“黑網咖”和非法出版物,確保經營性網咖無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現象,淨化校園周邊環境。關心關愛未成年人,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站、經典誦讀工程等項目建設,重點研究、重點部署、重點督辦、重點推進,努力辦出品牌特色。
3.抓機制,著力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一是儘快成立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理清城市管理模糊邊界,實現綜合行政執法全覆蓋,充實調整執法隊伍。二是加大對環衛設施和裝備投入,配備專業強力沖洗車和專業快速車道保潔車,實現路面全面整潔;逐步推行分類保潔制度,實行統一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標準和考核辦法,以街道為單位組織督查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統一標準、分類管理、以類定費、按質核發;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視樂成、城東、城南等街道加強城市管理投入情況予以獎勵;加快垃圾分類試點工作,試點成功後予以整體推進。三是結合“三改一拆”工作,加快完成城中村整治改造,做到硬化、潔化、綠化、亮化。四是儘快實施中心菜市場、鳴陽路菜市場、丹霞蔬菜批發市場等市場的分類標準化改造,對市區已形成的農貿市場進行管理,實行人、財、物全部託管。對南馬菜市場、後所菜市場、宋湖菜市場、蓋竹菜市場等小菜市場進行專題研究,按正規市場標準進行管理,取締臨時馬路市場。五是結合交通治堵“四小車整治”和“文明出行”等活動,推進殘疾車置換工作,狠抓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確保城市交通順暢有序。六是理順路燈管理體制,實行路燈高效規範化管理,提升城市整體品位。
4.抓基礎,加快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要把城市配套設施建設作為創建文明城市的著力點,加大推進速度,一個一個地抓好落實,一項一項地加以突破。根據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人均公園綠地指標,加大綠化建設力度;建設沿河城市綠道,提升城市形象。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危險廢棄物處置、城市污水處理、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改善提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爭達標。抓緊落實農貿市場、停車場、公廁、無障礙設施、公交站點等民生工程。打造城市個性化色彩,開展街景立面改造,建設江南風情城市。建設城市夜景亮化工程,打造城市新景觀。在金銀溪兩側建設沿河景觀帶,打造舊城亮點。挖掘傳統歷史文化,加快北大街歷史文化街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老城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提升農村文化禮堂建設、管理和使用的整體水平。
5.抓亮點,著力打造愛心之城。建設人文關懷的“愛心之城”,讓善心善舉引領全社會的新風尚。健全社區志願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志願服務工作站功能,以“鄰里守望”為主線,突出空巢老人、殘疾人、貧困居民、下崗失業人員和新樂清人等重點對象,深入開展幫扶志願行動。開展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工作,由社工帶領社區志願者組成社會工作服務隊,進村入戶,開展居民需求調查,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專業服務。建立社區“道德銀行”,將個人愛心存入“道德銀行”,有存有取,互助互愛。推行“愛心亭”“愛心店”“愛心超市”“愛心作坊”等一批慈善載體,建立各類道德講堂。深入開展社區結對共建活動,共建單位出資金、出人員、出思路幫助社區開展各類創建工作。開展社區、小區環境衛生流動紅旗大競賽,每月開展暗訪檢查,根據成績排序設立若干流動紅旗,年終根據全年成績評出先進予以獎勵。
6.抓根本,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要通過抓典型、抓示範、抓重點,用通俗易懂、寓教於樂的方式讓每一位市民熟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讓廣大市民在點滴積累中逐步將文明規範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推動入腦入心、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深化文明禮儀教育,廣泛開展“做文明有禮樂清人”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普及文明禮儀知識,引導市民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秩序,養成文明出行、文明旅遊、文明餐桌、節儉養德等良好行為習慣。開展道德實踐活動,組織開展“最美人物”、時代楷模、善行義舉推薦和學習宣傳,發揮榜樣示範作用。引導廣大市民參與弘揚傳統文化,突出抓好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孝老愛親主題活動,宣傳好家風好家訓,傳承中華孝道和敬老之風。加強公益廣告選題策劃和內容創新,精心製作一批創意新穎、內涵豐富、體現樂清特色的公益廣告作品,利用各類媒介廣泛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企業開展“誠信做產品”活動,建立誠信“紅黑榜”發布制度,推動發布活動制度化、常態化。
三、實施步驟
(一)規劃部署、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下達任務及責任分解,全面部署創建工作。有關街道、部門單位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創建工作任務,細化年度創建計畫。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層層動員,發動民眾廣泛參與。
(二)重點推進、全面達標階段(2015年4月—2016年12月)。有關街道、部門單位依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責任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責任分解表》,針對創建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合力攻堅、整體推進,並進一步加強教育引導,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好創建各項工作任務,在環境潔淨、市容美觀、設施完善、實事惠民、行業滿意、市民素質、外宣形象等各方面取得顯著提升。2016年向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申請試檢,通過試檢工作進一步查找不足,明確方向。
(三)深化提高、申報迎檢階段(2017年)。有關街道、部門單位對照測評標準,比對分析、自查梳理,發現問題積極整改,全面完成創建工作任務。及時組織開展檢查測評,找差距、抓整改、促落實,並認真總結創建工作經驗,鞏固創建工作成果,全面做好材料審核、檔案整理、實地考察、問卷調查、網路(媒體)調查等基礎性工作,迎接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的測評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創建工作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文明辦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統籌部署、組織協調、督導實施、檢查考核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把創建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單位“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和落實創建工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如期實現創建目標。
(二)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開設專欄專題專刊,對創建活動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宣傳報導,形成持續、集中的創建輿論聲勢。圍繞宣傳重點,組織策劃一系列主題鮮明、影響重大的新聞報導,大力宣傳創建工作的總體部署、重大舉措和創建工作中湧現出來的亮點、典型以及取得的成績、經驗,同時曝光創建單位“不作為”現象和市民的不文明行為,促使不斷提升市民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知曉率、支持率和參與率。
(三)組織督促檢查。充分發揮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專員、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採取市民巡訪、互動活動、宣傳教育等多種形式,讓全體市民了解、參與、支持創建工作。市文明辦要發揮好牽頭、協調和督導作用,經常性組織開展督查,掌握創建各項工作進度,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切實加強動態管理,確保各項創建任務落實到位。
(四)嚴格考核獎懲。研究、制訂創建考評辦法,對各單位的指標任務進行測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市委、市政府掌握各單位創建情況、落實責任追究、確定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市文明辦要會同市考績辦等單位,及時對各單位履行職責、推進工作、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紮實、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表彰;對措施不力、進度遲緩、推諉扯皮,影響全市整體創建進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