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清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先行先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樂清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先行先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樂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樂清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先行先試實施方案
根據《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浙政發〔2016〕19號)和《溫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先行先試實施方案》(溫政發〔2016〕57號)精神,我市被確定為全省綜合醫改先行先試縣(市、區),為強化示範推進,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突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按照先行先試、示範引領的要求,以問題為導向,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目標,力求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醫保制度改革、智慧衛生和社會辦醫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到2017年底,率先完成上級明確要求的各項改革任務,實現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到2020年,“健康樂清”建設全面推進,全面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更加完善、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1.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建立樂清市醫療服務管理委員會,整合部門職能,理清舉辦、監督、管理職責,對醫療機構實施全行業、屬地化管理。市衛計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履行規劃制定、預算管理、績效考核、質量評估、醫德醫風監督等行業監管職責,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賦予醫院更多人事、經濟、運行自主權。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形成理事會決策、管理層執行、監事會監督相互制衡的運行新機制。2017年底前,在市人民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崗位制度。(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加強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提高公立醫院服務、管理、運營能力。強化預算管理,逐步擴大預算覆蓋面,增強實施剛性。建立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工作機制,實現醫療質量、學科評估和醫保支付相統一的評價標準,2017年啟動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對三級醫院住院醫療服務、質量績效的評價工作,2018年底前推廣至二級醫院。(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3.全力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加強成本核算,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的調研、測算、調整方案制訂和上報工作。到2017年底,公立醫院醫療技術服務收入占比達到50%以上。強化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市發改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4.深入推進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進縣域衛生人才管理創新,進一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編製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醫學人才招聘機制,繼續採取“考核錄用”和“考試錄用”雙軌制招聘醫務人員,並在考試錄用中繼續取消最低開考比例。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允許醫療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將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合理提高醫務人員收入待遇,重點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收入分配模式,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積極探索院長年薪制和重點學科主任年薪制。(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5.全面加強醫院綜合監管。加強醫療質量控制,繼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進一步完善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考核內容以質量管理、費用控制和運行績效等為核心,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水平以及院長薪酬、任免和獎懲掛鈎。加大成本核算,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費用不合理增長,合理確定年度各公立醫院門診、住院均次費用增長控制目標。(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二)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1.全面推進“雙下沉、兩提升”長效機制建設。以醫聯體建設為抓手,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資源下沉,實現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的縱向資源流動。鼓勵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資源通過建設分院和開設聯合病房、專家門診等形式下沉到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到2017年底,縣級醫療資源下沉實現鄉鎮(街道)100%全覆蓋,下級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比例達到35%以上。切實加強醫療資源共享平台建設,發揮縣級公立醫院龍頭作用,進一步完善市臨檢中心、影像診斷中心、心電診斷中心和病理診斷中心,發揮公立醫院平台共享作用,提高優質醫療資源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立有序的分級診療機制,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2.全面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積極推進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到2018年底前,建制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面積和設備配備達標率達到95%以上。積極開展新一輪基層醫療衛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到2018年底前,30%以上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有臨床特色科室(專科),培育省級中心鎮衛生院能力提升工程1家、浙江省100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深入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3.全面推進責任醫生簽約服務。強化基層醫療機構責任醫生簽約服務,完善服務規範、物價收費、財政補助、收入分配等配套政策,優先滿足老年人、兒童、婦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殘疾人、低收入貧困對象等重點人群的需求,逐步擴大到全人群。2017年、2018年,全市戶籍人口規範簽約率分別達到30%和35%以上。鼓勵將多點執業的上級醫院醫師和中級職稱以上的退休臨床醫師納入簽約服務團隊,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縣級醫院建立“1+X”的組合簽約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殘聯)
4.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積極性。加快推進基層補償機制改革,建立專項補助與付費購買相結合、資金補償與服務績效相掛鈎的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強化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激勵分配機制,收支結餘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基層編制實行市級統籌、動態調整的管理方式,提高基層編制入編率。(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三)完善藥品耗材採購使用機制
1.積極創新藥品(耗材)採購方式。全面貫徹落實溫州市公立醫療機構聯合體自主談判確認的藥品(耗材)採購成交結果,壓縮中間環節,有效遏制藥品耗材價格虛高現象。到2017年底,縣級公立醫院藥品支出占比控制在50%以內。(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2.加強藥品使用管理。滿足城鄉居民基本用藥需求,制定基層醫療機構和縣級公立醫院相互銜接的主要慢性病用藥目錄,允許基層醫療機構從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選擇使用除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常用藥品外的藥品,其採購金額從全年基本藥物採購總金額的30%提高到50%左右,方便民眾用藥。嚴格落實縣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政策,強化監督考核,將基本藥物合理使用情況與醫師定期考核、職稱晉升、績效工資發放、年終評獎評優等工作掛鈎,推動醫務人員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確保公立醫院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達到規定比例。加大縣級公立醫院處方點評力度,建立重點品種重點監控機制,及時干預和糾正不合理用藥行為。(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加快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
1.完善醫保定價和監管機制。2017年,完善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推進醫保經辦機構參與藥品耗材採購、醫療服務項目定價,逐步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進一步強化醫保監管,進一步完善醫保定點機構協定管理辦法,全面推進醫保智慧型監管,到2018年,醫保智慧型監管全面覆蓋,將醫保對醫療機構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行為的監管。(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局)
2.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確定醫療機構醫療總費用合理增長的基礎上,按照“超支負擔、結餘獎勵”的原則,繼續完善總額預付管理。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按病種付費方式改革。結合責任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積極探索開展門診按人頭付費改革試點。(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局、市財政局)
3.完善醫保差異化支付制度。明顯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醫保報銷比例,繼續拉大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和跨統籌區域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加強報銷管理,嚴格執行醫保轉外就醫備案制,對未按轉診規定轉診患者,逐步降低醫保報銷比例。為提高簽約比例,簽約對象門診報銷總額在現有基礎上適當提高。(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局)
(五)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
1.增加兒科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加強綜合性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院兒科建設,到2017年,二級乙等以上綜合醫院應當設立兒科門診,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應當設立兒科病房,兒科床位數應當占醫院床位數的2%以上。加強婦幼保健院標準化建設。加強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星級預防接種門診建設和規範化兒童保健門診建設,到2018年,星級預防接種門診和規範化兒童保健門診建設率分別達到30%以上和100%。加強兒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兒搶救中心標準化建設,提高救治能力。(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2.加強兒科醫務人員隊伍建設。到2018年,全市每千名兒童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8名,每個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醫生提供規範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基本滿足兒童醫療衛生需求。積極開展縣級醫療機構相關專業醫師的兒科轉崗培訓,經轉崗培訓考核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在原專業執業範圍的基礎上增加兒科執業範圍。對兒科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實行“考核錄用”形式直接聘用。對綜合性醫院兒科醫師護士聘任中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時給予適當傾斜照顧。醫療機構在內部薪酬分配時,要充分考慮兒科工作特點,按照同一醫院兒科醫務人員收入不低於本單位同級別醫務人員收入平均水平確定。(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六)大力發展智慧醫療健康服務
1.進一步完善健康大數據共享機制。到2017年底,居民健康檔案、公共衛生信息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門診、住院、檢驗、檢查等數據上傳溫州市健康信息共享平台,並完成相應數據質控工作,實現整合共享。(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府辦、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結算服務。以市民卡為載體,接入溫州市統一醫療支付平台,實現市民卡賬戶線上線下多渠道(支付寶、微信、自助設備等)充值結算。2017年底前完成縣級公立醫院以及60%基層公立醫療機構接入平台。推進市民卡診間結算,2017年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實現市民卡診間結算。(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衛計局)
3.推進醫療健康大數據套用。開展“網際網路+醫療”工程,創新健康信息惠民模式。全力推進雙向轉診信息化建設,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全部接入溫州市級轉診協同信息平台,推廣雙向轉診信息服務,開展預約診療、醫療協同、醫患協同等院際信息服務。探索“網際網路+”在穿戴式設備、康復、養老、老年人長期護理中的套用,提升健康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府辦、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
1.大力發展社會辦醫。加快民營醫院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優先發展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新增醫療資源優先考慮社會力量舉辦,支持開展醫療投資項目PPP模式,積極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個體診所,鼓勵探索醫療機構連鎖經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健康養老、健康旅遊、智慧健康、健身休閒運動、健康食品和第三方影像、檢驗、健康管理等新型健康服務業態。到2017年底,我市社會力量辦醫總體規模和發展水平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床位占比達到25%以上。(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積極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服務需求設定康復床位。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建立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簽訂機構間合作協定,通過開展醫療、養老聯合體,為老年人提供健康養老服務。到2018年,二級以上縣級公立醫院全部設立康復病房,20%以上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老年病房。(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3.完善社會辦醫政策體系。進一步最佳化社會辦醫政策環境,落實社會辦醫“三放寬一加強”政策(放寬市場準入、放寬人才流動、放寬大型儀器設備購置限制,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監管),拓展社會辦醫發展空間。實施“雁盪英才”計畫,民營醫院引進的高層次醫學人才享有與公立醫院同等的政策待遇。允許民營醫院中級職稱以上醫務人員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允許醫務人員按規定在公辦、民辦醫院之間進行雙向流動。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允許公立醫院醫師通過多點執業獲得合理報酬。制定醫養結合扶持政策,提升醫養結合發展水平。對公立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醫保定點管理、待遇報銷、費用結算政策。(責任單位:市衛計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樂清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市府辦、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殘聯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計局。建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強化“三醫”聯動工作。
(二)強化投入保障。切實加大投入,重點用於支持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醫保,切實落實符合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配備、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6個方面的投入責任。積極推進補償機制改革,探索實行政府購買等多種形式的投入方式,促進服務機制轉變,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同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醫療衛生事業,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強化協同推進。有關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各司其職,進一步統一思想,協同配合,堅持重點設計、突出重點、鼓勵創新、穩步推進的原則,及時制定出台綜合醫改配套方案,細化相關政策,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合力推進我市醫改綜合試點工作。
(四)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與有關部門簽訂年度綜合醫改重點任務責任書,將醫改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對有關部門的年終考績。健全督考機制,強化對改革進展和效果的考核評價,及時通報情況。
(五)強化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好醫改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大力宣傳典型經驗和進展成效,為全市深化綜合醫改試點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深入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提高全市各級幹部的政策水平和執行能力,為推進試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