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衛生監督所

樂昌市衛生監督所於2002年6月組建的,承擔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衛生行政部門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昌市衛生監督所
  • 成立時間:2002年6月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樂昌市
主要職責範圍:
(一)組織實施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衛生監督計畫,依照法律、法規行使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工作。
(二)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醫療機構執法、傳染病防治、消毒管理等工作的監督。
(三)受理醫療機構設定申請、醫療機構校驗、醫師註冊受理、護士註冊受理;受理公共場所、供水單位、放射衛生單位等衛生許可證和執業許可證的申請及健康衛生產品,醫療廣告內容的審核、上報和批准後的發證工作。
(四)承擔對衛生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
(五)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醫療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