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林業和園林局

樂山市林業和園林局

根據《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市林業和園林局。將市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市農業局的草原管理職責,市風景園林局的行政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林業和園林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現任局長袁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林業和園林局
  • 機構屬性:市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局長:袁洪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現任領導及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和園林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和園林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市林業和園林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市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和風景園林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申報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市級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推進全市林竹產業帶和產業基地建設。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綠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全市森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市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各類預算內投資、市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十三)負責林業和園林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職能轉變。1.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綠化行動,推進綠秀嘉州行動,打造“綠色家園”“森林城市”。推進綠色林業產業發展,加快實現林業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市風景園林局不再承擔風景園林行政管理職責;市天然林保護中心不再承擔給予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等行政職責;市森林病蟲害防治站不再承擔相關獎勵等行政職責;市林木種苗站不再承擔林木種子種苗相關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責;市護林防火站不再承擔相關獎勵等行政職責。上述行政職責交由市林業和園林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1.與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市林業園林局負責食用林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2.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市應急局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市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1)市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市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負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園林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2)市林業園林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3)必要時,市林業園林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市林業園林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產業發展科
(三)生態保護修復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五)自然保護地和風景園林管理科
(六)野生動植物保護科
(七)計畫財務科
(八)機關黨委(人事科)
(九)火災預防科

直屬機構

(一)樂山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樂山市林業科技推廣站、四川省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樂山站)
(二)樂山市護林防火站
(三)樂山市森林病蟲防治站
(四)樂山市林木種苗站
(五)樂山市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
(六)樂山市退耕還林工程管理中心
(七)樂山市林苗場
(八)樂山市平興林場(樂山市中心苗圃)

現任領導及分工

局長袁洪。
黨組成員、副局長梁志勇:負責林木種苗、綠化造林、退耕還林、產業發展、林業安全生產、林業扶貧、河長制等工作,分管生態保護修復科(市綠委辦)、產業發展科(安全生產辦)、退耕還林中心、林木種苗站、市平興林場、市中心苗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符毅:負責機關建設和機關黨的建設、辦公、政工人事、紀檢監察、信訪穩定、信息宣傳、工青婦、目標管理、依法行政、網路安全、檔案、保密管理、定點幫扶、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機關紀委;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鄭倫彬: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行政審批、森林防火、林業科技、森林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工作;分管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火災預防科、行政審批視窗、防火站、市林科院、市林學會、市野保協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季玉蓬: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天然林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地管理等工作;分管自然保護地和風景園林管理科、森防站、天保中心、市林苗場、市林竹協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縣級幹部袁賢堂:按局黨組工作安排,協助鐘小川局長分管計畫財務科;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周文杰、王博(掛職時間兩年)
四級調研員李俊峰:按局黨組工作安排,負責機關紀委工作,協助鄭倫彬總工程師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李靜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被表彰為全國綠化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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