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五通橋區自然資源局

樂山市五通橋區自然資源局是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五通橋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樂山市五通橋區竹根鎮雙江路8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指導全區綠化工作。
(四)承擔全區測繪監督管理責任,貫徹落實測繪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測繪市場,組織協調城市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各種比例尺地形圖測量管理;負責全區測繪資料和測量標誌管理。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按照規定許可權,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六)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七)負責建立全區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含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等)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全區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擬訂全區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制定並實施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負責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林業數位化建設。組織全區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申報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落實全區森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做好全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六)擬訂全區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管理全區林業項目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各類預算內投資、區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區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各類風景名勝、自然保護地資源,提出新建、調整各類風景名勝和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
(十七)指導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九)按照區委、區政府安排,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督查相關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區自然資源局要根據有關安排落實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二)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與區應急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區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區自然資源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區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負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秘事務、績效管理、綜合信息調研、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綜合統計、檔案、保密、保衛、車輛等後勤管理、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擬訂教育發展規劃、計畫,編制自然資源科技項目計畫,對有關科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組織教育與培訓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工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編制本部門預、決算;制定預算外資金收入計畫;依法組織收入、籌措資金;對上級撥付經費和各項行政事務性收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監督,按預算執行進度,申請財政撥款;負責與區財政局辦理單位日常事務;審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組織擬訂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內審制度;指導、監督、審計本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規與調查確權股。
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有關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接待、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辦理全區自然資源系統重大信訪事項。負責涉及自然資源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及維穩工作的協調處置。分析全區自然資源系統信訪工作情況。指導全區自然資源系統信訪工作。依照國家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性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指導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工作。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監督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工作,管理登記資料。指導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實施區本級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三)國土空間規劃與管制股。
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基本農田保護等各類專項規劃。承擔需報區以上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審核、報批工作。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區以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本區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划行業監管;承擔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編制單位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
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擬訂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負責對區政府審批的土地整治規划進行審核。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執行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組織實施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管理和組織實施。
(四)規劃管控及開發利用股。
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等規劃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參與組織編制城市群規劃等區域性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規劃層面的社會事業、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等各類專項規劃,以及服務全區層面的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選址選線規劃,統籌銜接其他各類專項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城區近期建設規劃,協調總體規劃與年度建設計畫的銜接問題。負責全區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相關工作,並承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本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相關政策研究、標準制訂和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區中心城區範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編制、調整、評估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數據、城市設計成果管理,參與信息平台維護工作。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管理,負責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
擬訂全區城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城市測繪項目的實施;貫徹測繪法律法規;負責測繪行業管理;收集、整理、儲存和管理測繪資料;負責涉外測繪成果保密審查;負責全區測繪標誌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監督實施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工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區土地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區確定的有關事業單位、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依照國家相關要求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考核工作。提出全區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礦產資源管理與地災防治股。
擬訂全區礦產資源、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擬訂全區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發證的礦產資源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統計分析並指導全區採礦權審批登記,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指導壓覆礦產資源報批。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指導和監督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承擔全區地質勘查成果統計和地質災害的預防、治理及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地質災害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
(六)林政管理監督股。
產業化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及林業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推進林業綠色產業發展。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林業生態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現代園區建設。負責林業數位化建設。組織實施林業產業扶貧工作。
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根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擬定全區造林綠化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和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制度和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荒漠化、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沙塵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成果轉化、資源評價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協調林業和園林對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協作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種植資源保護工作。
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工作。落實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實施。組織實施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全區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實施林業和園林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相關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負責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等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楊力:黨組書記、局長
鮑天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玉林: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鄭雪: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黃敏:黨組成員、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向軍:黨組成員、總規劃師

辦公地址

樂山市五通橋區竹根鎮雙江路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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