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

樂山市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公平專項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4〕63號)檔案精神,結合樂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及主要目標
堅持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教育政策,按照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的要求,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加快縮小城鄉、校際教育差距,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到2018年,全市基本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標,義務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具體目標:
(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生活設施基本達標,村小和教學點運轉正常,基本消除縣鎮“超大班額”現象。到2018年,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實現基本均衡。
(二)城鄉校長教師配置更加合理。校長教師管理制度基本適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需要,校長教師輪崗交流更加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到2018年,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比例達到10%左右。
(三)優質教育資源實現城鄉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體系基本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到2017年,“三通”(“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通達率達到90%。建好市級“兩平台”(“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進一步提高優質教育資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平等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有力緩解城鎮“擇校熱”,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面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範圍進一步擴大,資助標準進一步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殘疾兒童受教育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創新機制
圍繞上述目標,著眼均衡發展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著力推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一)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推進機制。落實國家、省辦學條件基本標準,按照“保基本、兜網底、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從困難地方做起,從薄弱環節入手,全面改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滿足教育教學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實施樂山市“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規劃”,基本實現教育技術裝備標準化建設要求。
(二)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堅持“補短板、保基本”政策,教育建設項目和資金優先保障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需要,並向必須保留的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建立生均公用經費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學校辦學基本需要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健全中國小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檢、預警、信息通報公告、隱患排除、項目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體系。通過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等多種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全面消除並嚴禁使用D級危房,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建立校長教師定期輪崗交流激勵機制。通過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培養培訓、住房保障、表彰獎勵、幹部提拔任用等政策傾斜,促進縣域內教師合理交流,引導鼓勵城鎮學校優秀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城市薄弱學校任職任教。
(五)建立優質教學資源均衡配置機制。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共建共享優質數字教育資源、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向邊遠薄弱學校輻射。
(六)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合理劃分招生範圍、有序確定入學對象、規範辦理入學手續、規範特長生招生、規範招生行為、加強監測評估等措施,促進區域內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保障義務教育學生免試就近入學。
(七)建立特殊群體教育扶貧助弱機制。完善覆蓋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健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受教育的統籌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切實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益。
三、推進措施
(一)實施“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通過設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各項建設項目和資金等措施,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重點支持農村薄弱學校推進標準化建設,保障教室、桌椅、圖書、實驗儀器、運動場地等基本辦學條件,改善宿舍、床位、食堂等生活設施,辦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按照“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用好各級項目資金,確保各年度建設任務按時完成。到2018年,完成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任務,城鄉學校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委農工委。(列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堅持“區域統籌、突出重點,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科學規範、均衡發展”的原則,全面推行“縣管校聘”管理改革,著力突破體制障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健全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2016年確定部分縣(市、區)開展試點,2017年在總結試點基礎上全面實施。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實現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落實中央關於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為我市2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的農村在編在崗教師每人每月發放不低於400元的生活補助。加大農村教師周轉房建設,改善農村教師生活條件,為實現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創造必要條件。到2018年,教師輪崗交流實現制度化、常態化。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
(三)依託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實施教育信息化“3211”建設計畫(即“三通工程”: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兩個平台”: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一批試點”:一批教育信息化示範區域和試點學校;“一批基地”:一批教育信息化師資人員培訓培養基地),通過加快“三通兩平台”、教師隊伍和示範試點學校建設,整合優質數字教育資源,並加大向農村和薄弱學校配送。到2016年,在有條件的地方解決學校寬頻接入問題,逐步為農村學校每個班級配備多媒體教學設備,基本建成市、縣和校各級教育信息化網路。建立完善優質教育資源交流共享機制,採取開設遠程互動式網路課堂等方式,將優質學校教育資源向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同步推送,先行輻射到民族地區12所學校,2018年基本輻射到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各中國小校。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
(四)多措並舉破解城市擇校難題。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完善國小升國中辦法,合理劃定招生範圍,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實行電子學籍管理,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建立和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推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和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辦法,調整中考加分政策,穩妥推進中考改革,適度提高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並達到50%以上。貫徹實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程式及其辦法。打破校際間管理界限,實行區域內課程、師資、設施設備等教育資源共享,實行聯合辦學。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五)督促縣級政府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和評估認定,2015年,完成市中區、五通橋區和夾江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督導評估任務;2017年,完成犍為縣、井研縣和沐川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督導評估任務;到2018年,全面完成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督導評估,組織專項督查,督促各地抓好落實。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機會。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實施義務教育“三免一補”政策(即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補助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同時按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及民族地區在園幼兒保教費。健全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等社會弱勢群體受教育的統籌保障機制,確保公平享有受教育權利和機會。繼續實施《樂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通過多種形式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力爭經過3年努力,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將高中(職中)階段殘疾學生全部納入免費教育範圍,提高貧困殘疾大學生(貧困殘疾人子女)助學金標準。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工委、市婦聯、市殘聯。
(七)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深化課程改革,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綜合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方法,科學運用評價結果,不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中國小校教育質量水平和工作優劣。建立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教育督導部門定期對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開展督導評估。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婦聯、市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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