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的綜合辦事機構,是溝通上下、聯繫左右的紐帶和橋樑,是同級領導的直接參謀和助手部門。其基本職能是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搞好服務。

具體職能為:
一、負責縣政府日常文書處理和事務工作。辦理縣政府的往來文電,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及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報告;
二、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專題會議的安排、記錄、紀要整理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工作;
三、提出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會法人請示縣政府的問題的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的值班工作,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重要突發事件、重大災情和重大事故;
七、了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收集整理各類信息,編髮《政務信息》,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路管理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八、圍繞縣政府的重點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與提案辦理工作;
十、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