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亭縣誌(1987-2005)

《樂亭縣誌(1987-2005)》是2014年11月02日中國財富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樂亭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寫。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歷時九載,《樂亭縣誌(1987—2005)》終成卷帙。這是樂亭縣文獻工作的一大盛事,是值得樂亭人民共同慶賀的一件喜事。
樂亭縣依河傍海,物產豐富,文化發達,地靈人傑,是中國共產黨的主要創始人之一——李大釗的故鄉,是冀東文藝三枝花——樂亭大鼓、皮影和評劇的發源地。千百年來,樂全催亭以厚重的歷催乃蜜譽史,傳承著古老的中華文明;樂亭人用智慧的雙手,書寫著絢麗多彩的人文歷史。從金代置縣到清末,全縣出進士57人、舉人282人。

圖書目錄

綜 述 1
大事記 9
第一編 政  區
第一章 建 置 25
第一節 地理位置 25
第二節 歷史沿革 25
第二章 行政區劃 26
第一節 區 劃 26
第二節 勘 界 30
第三章 鄉鎮街道 32
第一節 鄉 鎮 32
第二節 街 道 43
第二編 自然環境
第一章 地質地貌 45
第一節 地 質 45
第二節 地 貌 46
第二章 氣 候 47
第一節 氣象要素 47
第二節 天氣現象 54
第三章 水 文 56
第一節 水文地質 56
第二節 地下水 58
第三節 地表水 59
第四章 自然資源 60
第一節 土地資源 60
第二節 水資源 62
   附 洪罪棵樂亭縣水資源調查 63
第三節 礦產資源 65
第四節 野生動植物資源 66
   附 石臼坨島植物資源調查 66
第五章 自然災害 68
第一節 氣象災害 68
第二節 病蟲害 70
第三節 海洋災害 71
第六章 海 域 72
第一節 海岸線 72
第二節 水深與面積 72
第三節 入海水量與沙量 72
第四節 水質與海流 73
第五節 冰情與潮汐 73
第六節 島 嶼 73
第七節 資 源 74
第八節 功能區劃 76
第三編 人口與計畫生育
第一章 人口規模 77
第一節 數 量 77
第二節 密 度 78
第三節 分 布 78
第二章 人口變動 80
第一節 自然變動 80
第二節 機械變動 81
第三節 流動人口 82
第三章 人口構成 82
第一節 性別、年齡、民族構成戒判籃 82
第二節 農業和非農業、三次產業人口構成 85
第四章 人口素質 86
第一節 身體素質 86
   附 百歲以上老人簡介 88
第二節 文化素質 88
第五章 人口控制 89
第一節 生育規劃 89
第二節 生育調節 90
第三節 優生優育 91
第四節 計畫生育“三結合” 91
第五節 計畫生育管理 92
   附 樂亭縣計畫生育40年 94
第四編 民生民俗
第一章 人民生活 99
第一節 農村居民生活 99
第二節 城鎮居民生活 104
第二章 居民習俗 106
第一節 生活習俗 106
第二節 禮儀習俗 109
第五編 水庫區移民
第一章 接 收 115
第二章 安 置 115
第一節 1983年、1986年潘家口、大黑汀水庫區移民 116
第二節 1996年桃林口水庫區移民 116
第三節 1999年潘家口、大黑汀水庫區移民 117
第三章 幫 扶 118
第一節 集中安置村幫扶 118
 第二節 分散安置移民幫扶 119
第四章 建 設 120
第一節 建新家園 120
第二節 發展生產 120
第六編 城鄉建設
第一章 縣城建設 123
第一節 城區規劃 123
第二節 基本建設 124
第三節 市政公用設施 127
第四節 居民住宅 131
第五節 城容城貌 133
第二章 鄉鎮村建設 136
第一節 規 劃 136
第二節 建 設 136
   附1 王灘村 138
   附2 馬新莊村 139
第三章 建設管理 139
第一節 城區管理 139
第二節 鄉鎮村管理 142
第四章 環境保護 142
第一節 環境污染 142
第二節 環境治理 143
第三節 環保管理 144
第七編 水利 電力
第一章 水 利 147
第一節 防洪工程 147
第二節 防潮工程 148
第三節 除澇工程 150
第四節 農田灌溉工程 150
   附 姜各莊灤河橡膠壩工程 151
第五節 節水雄朵戰防滲工程 153
第六節 農村人畜飲用水工程 153
第七節 水務管理 153
第二章 電 力 155
第一節 電力設施 155
第二節 用 電 157
第三節 農網改造 158
第四節 電業再檔淚匙管理 159
第八編 交通運輸
第一章 道路建設 161
第一節 公 路 161
第二節 鐵 路 165
第三節 橋 涵 165
第二章 運 輸 168
第一節 公路運輸 168
第二節 水路運輸 170
第三節 鐵路運輸 170
第三章 公路運輸管理 170
第一節 路 管 171
第二節 運 管 172
第三節灑婆埋 路 政 173
第九編 唐山港京唐港區
第一章 建港決策 175
第一節 建港構想 175
第二節 施建決策 176
第二章 港口建設 176
第一節 聯合施建 176
第二節 科技施建 177
第三節 配套設施 178
第三章 港口運營 180
第一節 貨物運量 180
第二節 貨物流向 181
 第三節 貨櫃運輸 182
 第四節 港口效益 183
   附1 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 184
   附2 領導關懷 蒞臨指導 184
第十編 郵政 電信
第一章 郵 政 187
第一節 郵 路 187
第二節 設 施 187
第三節 資 費 188
第四節 郵政編碼 188
第五節 郵政業務 188
第六節 管 理 191
第二章 電 信 191
第一節 設 施 191
第二節 業 務 193
第三章 無線通信 195
第一節 移 動 195
第二節 聯 通 195
第十一編 改革開放
第一章 經濟體制改革 197
第一節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197
第二節 工業經濟體制改革 200
第三節 流通體制改革 202
第四節 鄉鎮企業改革 204
第二章 政治體制改革 206
第一節 黨政機構改革 206
第二節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207
第三節 改革完善民主政治制度 208
第三章 對外開放 209
第一節 對外貿易 210
第二節 招商引資 210
第十二編 經濟總覽
第一章 經濟運行 213
第一節 五年計畫實施 213
第二節 主要經濟指標 215
第二章 經濟結構 218
第一節 所有制結構 218
第二節 產業結構 219
第三節 投資結構 222
第十三編 農 業
第一章 農業結構調整 226
第一節 種植結構調整 226
第二節 產業結構調整 227
第三節 品種結構調整 228  
   附1 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對樂亭縣農業結構調整情況調查報告的批示 228
   附2 新華社對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考察樂亭縣農業結構調整的報導 228
第二章 農業綜合開發 230
第一節 優良品種引進 230
第二節 示範園區建設 231
第三節 綜合開發項目 233
第四節 重點工程建設 234
第三章 種植業 235
第一節 糧棉油作物 237
第二節 蔬菜(含瓜類) 245
第三節 種植業管理 248
第四章 林果業 249
第一節 林木資源 249
第二節 林果育苗 251
第三節 林木營造 251
第四節 林 場 254
 第五節 果樹生產 255
 第六節 桃鄉建設 259
第七節 花卉生產 260
第八節 林業植保 260
第九節 林果業管理 261
第五章 畜牧業 263
第一節 畜禽飼養 265
第二節 飼草飼料 268
第三節 防疫滅病 269
第四節 畜禽產品行銷 269
第五節 畜牧業管理 270
第六章 漁 業 272
第一節 漁業生產 272
第二節 苗種生產 275
第三節 水產品加工 276
第四節 漁業管理 277
第七章 農業機械 278
第一節 農機種類數量 278
第二節 農機作業 281
第三節 農機經營與維修 281
第四節 農機監理 282
第十四編 工業 建築業
第一章 工 業 285
第一節 經營體制 285
第二節 生產門類 288
第三節 名優產品及重點企業 295
第四節 經營管理 297
第二章 建築業 299
第一節 工程設計 299
第二節 建築施工 300
第三節 經營管理 303
第十五編 旅遊業
第一章 旅遊資源 305
第一節 人文景觀 305
第二節 自然景觀 306
第三節 生態景觀 309
第二章 旅遊服務 311
第一節 服務設施與購物 311
第二節 服務隊伍 312
第三章 旅遊管理 313
第一節 政府巨觀決策 313
第二節 有償轉讓 314
第三節 旅遊宣傳 314
第四節 安全與衛生管理 315
第五節 旅遊市場管理 315
第十六編 商貿服務業
第一章 經營體制 317
第一節 國有商業 317
第二節 供銷合作商業 320
第三節 個體私營商業 321
第二章 網點與市場 321
第一節 網 點 322
第二節 市 場 323
第三章 商品購銷 325
第一節 工業品購銷 325
第二節 農副產品購銷 326
第三節 廢舊物資回收 327
第四章 糧油經營 327
第一節 糧油收購 327
第二節 糧油供銷 328
第三節 糧食調運與倉儲 329
第五章 物資經營 331
第一節 計畫分配 331
第二節 議購議銷 331
第三節 市場購銷 331
第六章 生活服務業 332
第一節 衛生服務 332
第二節 餐飲住宿服務 332
第三節 修理服務 333
第四節 家政服務 333
第五節 中介服務 333
第六節 文化創意服務 334
第七節 休閒娛樂服務 334
第八節 計算機與軟體服務 335
第十七編 金融 保險
第一章 金 融 337
第一節 金融體制改革 337
第二節 金融機構 339
第三節 貨幣流通 340
第四節 存 款 341
第五節 貸 款 342
第六節 結 算 343
第七節 金融管理 344
第八節 國債與證券 345
第二章 保 險 346
第一節 保險機構 347
第二節 保險業務 347
第十八編 經濟綜合管理
第一章 計 劃 351
第一節 計畫編制 351
第二節 投資調控 353
第三節 項目管理 354
第二章 統 計 354
第一節 統計內容 355
第二節 普查與抽樣調查 355
第三節 監督服務 357
第三章 財 政 357
第一節 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357
第二節 財政收支 358
第三節 財政管理 361
第四章 稅 務 364
第一節 稅制改革 365
第二節 稅費征免 365
第三節 稅務管理 367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369
第一節 市場管理 369
第二節 登記註冊管理 371
第三節 商標廣告管理 371
第四節 個體私營經濟管理 372
第五節 經濟契約管理 373
第六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 374
第六章 物價管理 374
第一節 價格管理 374
第二節 收費管理 376
第三節 價格監督與鑑證 376
第四節 成本調查 377
第七章 審 計 377
第一節 國家審計 378
第二節 內部審計 379
第三節 社會審計 379
第八章 質量技術監督 380
第一節 計量管理 380
第二節 標準化管理 380
第三節 質量管理 381
第九章 土地資源管理 382
第一節 土地規劃 382
第二節 建設用地管理 383
第三節 土地開發 386
第四節 基本農田保護 386
第五節 地籍管理 388
第六節 執法監察 389
第十九編 中共樂亭縣地方組織
第一章 黨 員 391
第一節 黨員構成 391
第二節 黨員分布 392
第二章 代表大會與代表會議 393
第一節 代表大會 394
第二節 代表會議 395
第三章 組織機構 396
第一節 縣 委 396
第二節 縣委工作部門 401
第三節 基層組織 403
第四章 重要決策 404
第一節 農業發展戰略 404
第二節 工業發展戰略 405
第三節 海洋經濟發展戰略 405
第四節 精神文明建設戰略 406
第五節 文化縣建設戰略 406
第五章 黨務工作 407
第一節 組織工作 407
第二節 宣傳工作 411
第三節 紀檢監察工作 414
第四節 政法工作 417
第五節 統一戰線工作 418
第六節 信訪工作 420
第七節 農村工作 421
第八節 黨校工作 425
第九節 老幹部工作 426
第十節 黨史研究工作 430
第十一節 其他黨務工作 431
第二十編 樂亭縣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章 人大代表 433
第一節 代表產生 433
第二節 代表構成 434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35
第三章 人大常委會 438
第一節 人員構成 438
第二節 人大常委會會議 440
第三節 工作機構 441
第四節 主要工作 441
第二十一編 樂亭縣人民政府
第一章 政府機構 447
第一節 縣政府領導成員 447
第二節 縣政府工作部門 449
第三節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452
第二章 施政輯要 452
第一節 推進農業發展 452
第二節 發展工業經濟 454
第三節 開拓臨海產業 456
第四節 文化縣建設 457
第三章 行政事務管理 458
第一節 勞動人事 458
第二節 民 政 463
   附 全縣鄉鎮建成省甲級敬老院 468
第三節 行政審批服務 470
第四節 其他行政事務 471
第二十二編 政協樂亭縣委員會
第一章 政協委員 475
第一節 委員產生 475
第二節 委員構成 475
第二章 政協委員會會議 476
第三章 常務委員會 478
第一節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478
第二節 常務委員會會議 479
第三節 主席會議 480
第四節 工作機構 480
第五節 主要工作 480
第二十三編 人民團體
第一章 工 會 485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85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86
第二章 共產主義青年團 488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88
第二節 共青團員 489
第三節 主要活動 489
第三章 婦女聯合會 493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93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4
第四章 科學技術協會 495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5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6
第五章 殘疾人聯合會 496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6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7
第六章 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498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8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8
   附 國家級會員 500
第七章 工商業聯合會 500
第一節 代表會議 500
第二節 主要活動 501
第二十四編 公安 檢察 審判 司法行政
第一章 公 安 503
第一節 公安隊伍 503
第二節 社會治安管理 504
第三節 打擊刑事犯罪 505
   附 樂亭警方“6.20”殲滅武裝犯罪團伙紀實 507
第四節 預審與看守關押 508
第五節 戶政、出入境管理 508
第六節 交通管理 509
第七節 消防管理 511
第二章 檢 察 513
第一節 檢察機構 513
第二節 刑事檢察 514
第三節 經濟檢察 516
第四節 瀆職侵權檢察 516
第五節 監所檢察 516
第六節 控告申訴檢察 517
第七節 民事行政檢察 517
第八節 技術檢察 517
第三章 審 判 518
第一節 審判機構 518
第二節 審判制度 518
第三節 刑事審判 519
第四節 民商事審判 520
第五節 行政審判 521
第六節 執行工作 521
第七節 立案工作和審判監督 522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22
第一節 普法教育 522
第二節 人民調解 523
第三節 公 證 523
第四節 律師事務 524
第五章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524
第一節 嚴打整治鬥爭 524
第二節 基層基礎工作 525
第三節 法制教育 526
第四節 防範體系建設 526
第五節 見義勇為褒獎 526
第二十五編 軍 事
第一章 地方人民武裝 527
第一節 人民武裝部 527
第二節 民 兵 528
第三節 駐樂亭武警部隊 529
第二章 兵 役 530
第一節 兵役機構 530
第二節 義務兵徵集 530
第三節 預備役登記 531
第三章 國防教育與人民防空 531
第一節 國防教育 531
第二節 人民防空 532
第四章 駐 軍 532
第一節 解放軍駐樂亭部隊 532
第二節 擁政愛民 533
第二十六編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思想道德教育 535
第一節 愛國主義教育 535
第二節 公民道德教育 536
   附 樂亭縣十大主要行業職業道德規範 538
第三節 未成年人教育 538
第二章 文明創建與文明共建 539
第一節 文明創建 539
第二節 文明共建 542
第二十七編 教 育
第一章 教育改革 545
第一節 辦學體制改革 545
第二節 “三教”統籌 546
第三節 人事制度改革 546
第四節 學校布局改革 546
第五節 素質教育 546
第二章 基礎教育 547
第一節 學前教育 547
第二節 國小教育 548
   附 國小簡介 549
第三節 國中教育 551
   附 初級中學簡介 552
第四節 高中教育 552
   附 高級中學簡介 554
第五節 特殊教育 555
第三章 中等專業技術教育 556
第一節 職業技術教育 556
   附 樂亭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簡介 556
第二節 師範類教育 556
第四章 成人教育 557
第一節 掃除青壯年文盲 557
第二節 農技培訓 557
第三節 職工培訓 558
第四節 成人高等教育 558
第五章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559
第一節 “普九”過程 559
第二節 “普九”後續工作 561
第六章 教學研究 562
第一節 幼教國小 562
第二節 初 中 562
第三節 高 中 563
 第四節 課程設定與教材 563
第七章 教師隊伍 569
第一節 隊伍構成 569
第二節 教師待遇 570
第三節 師德建設 570
   附 1987 — 2005 年全國先進教育工作者、模範教師 571
    1987 — 2005 年省特級教師 571
第八章 教育經費 571
第二十八編 科學技術
第一章 體制改革 573
第一節 “雙放”政策 573
第二節 配備科技副職 573
第三節 技術市場 574
第二章 科研機構 574
第一節 縣辦研究機構 575
第二節 民辦研究機構 575
第三章 科技隊伍 575
 第一節 分 布 576
第二節 結 構 576
第四章 科技套用 576
第一節 農業科技套用 577
第二節 工業科技套用 579
第三節 新能源開發利用 580
 第四節 農業科技培訓 580
第五章 氣象與地震測報 581
第一節 氣 象 581
第二節 地震監測 582
第六章 科技管理 582
第一節 項目管理 582
第二節 經費管理 583
第三節 成果管理 584
第四節 專利管理 584
第二十九編 文 化
第一章 文化體制改革 585
第一節 管理機構改革 585
第二節 藝術團體改革 585
第二章 文化布局 586
第一節 文化網路 586
第二節 文化單位 586
第三章 文化研究與交流 588
第一節 文化研究 588
第二節 文化交流 589
第四章 民眾文藝 589
第一節 特色文化 589
第二節 文藝團體 592
第三節 文藝演出 592
第四節 書畫交流展覽 593
第五章 文藝創作 593
第一節 文學創作 593
第二節 藝術創作 594
第六章 文物古蹟 595
第一節 文物遺存 595
第二節 文物管理 601
第七章 文化市場管理 601
第一節 管理範圍及法規依據 601
第二節 文化市場治理 603
第八章 廣播電視 604
第一節 廣 播 604
第二節 電 視 604
第九章 檔案 地方志 607
第一節 檔 案 607
第二節 地方志 609
第三十編 李大釗紀念館
第一章 籌 建 611
 第一節 起 因 611
 第二節 選 址 612
 第三節 奠基施工及徵集資料 612
 第四節 領導題詞及各方支持 613
第二章 建築布局與陳展 613
 第一節 建築布局 613
 第二節 陳 展 614
 第三節 開館儀式 614
第三章 改 陳 615
 第一節 籌劃與實施 615
 第二節 陳展內容和形式的調整 615
第四章 碑林建設 616
 第一節 建 設 616
 第二節 碑 刻 617
   附1 李大釗烈士碑文 618
   附2 獄中自述 619
   附3 到李大釗紀念館參觀瞻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 621
第三十一編 衛 生
第一章 醫 療 623
第一節 醫療機構 623
第二節 醫療隊伍 625
第三節 醫療技術 627
第四節 醫療制度 629
第二章 愛國衛生和防疫 631
第一節 愛國衛生 631
第二節 計畫免疫 632
第三節 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 634
第四節 抗擊非典型肺炎 635
第三章 婦幼保健 637
第一節 保健機構與設施 637
第二節 婦女病防治 637
第三節 兒童保健 638
第四節 婚前體檢 638
第四章 醫政藥政管理 638
第一節 醫政管理 639
第二節 藥政管理 639
第三十二編 體 育
第一章 民眾體育 641
第一節 學校體育 641
第二節 職工體育 645
第三節 居民體育 646
第四節 老年體育 646
第二章 競技體育 647
第一節 田 徑 647
第二節 舉 重 647
第三節 射 擊 648
第四節 球 類 648
第三章 體育設施 648
第一節 社會體育設施 648
第二節 學校體育設施 649
第三十三編 人 物
第一章 人物傳 651
史夢蘭 651
趙紉蘭 653
趙曉峰 653
李樂光 654
孫占一 655
黎巨峰 655
李星華 656
牛福昌 656
王興綱 657
孟昭英 657
閻達開 658
劉文芬 659
李海濤 659
王明德 660
馬杏垣 661
王晉元 661
苗薪亭 662
李葆華 663
史清盛 663
第二章 人物簡介 664
第三章 人物名錄 671
第一節 烈 士 671
第二節 勞動模範 672
第三節 市(師)級幹部 673
第四節 正高職人員 685
第三十四編 著作 文存
第一章 著 作 699
第一節 古近代著作 699
第二節 現代著作 700
第二章 文 存 705
樂亭賦 705
樂亭縣青春廣場樂亭歷史碑柱文 706
灤河三角洲的變遷 707
樂亭情懷 709
明月·大海·歌聲·知音 710
附  錄
前志補遺 713
 樂亭人東北經商 713
 樂亭地方特色文藝 739
 一、樂亭大鼓 739
    附 樂亭大鼓唱腔示例 742
 二、樂亭皮影 746
    附 樂亭皮影唱腔示例 750
 三、評劇 755
 四、樂亭地秧歌 757
 五、樂亭民歌 759
    附 樂亭民歌示例 760
前志勘誤 763
編 後 記 765
索  引 767
第二節 生育調節 90
第三節 優生優育 91
第四節 計畫生育“三結合” 91
第五節 計畫生育管理 92
   附 樂亭縣計畫生育40年 94
第四編 民生民俗
第一章 人民生活 99
第一節 農村居民生活 99
第二節 城鎮居民生活 104
第二章 居民習俗 106
第一節 生活習俗 106
第二節 禮儀習俗 109
第五編 水庫區移民
第一章 接 收 115
第二章 安 置 115
第一節 1983年、1986年潘家口、大黑汀水庫區移民 116
第二節 1996年桃林口水庫區移民 116
第三節 1999年潘家口、大黑汀水庫區移民 117
第三章 幫 扶 118
第一節 集中安置村幫扶 118
 第二節 分散安置移民幫扶 119
第四章 建 設 120
第一節 建新家園 120
第二節 發展生產 120
第六編 城鄉建設
第一章 縣城建設 123
第一節 城區規劃 123
第二節 基本建設 124
第三節 市政公用設施 127
第四節 居民住宅 131
第五節 城容城貌 133
第二章 鄉鎮村建設 136
第一節 規 劃 136
第二節 建 設 136
   附1 王灘村 138
   附2 馬新莊村 139
第三章 建設管理 139
第一節 城區管理 139
第二節 鄉鎮村管理 142
第四章 環境保護 142
第一節 環境污染 142
第二節 環境治理 143
第三節 環保管理 144
第七編 水利 電力
第一章 水 利 147
第一節 防洪工程 147
第二節 防潮工程 148
第三節 除澇工程 150
第四節 農田灌溉工程 150
   附 姜各莊灤河橡膠壩工程 151
第五節 節水防滲工程 153
第六節 農村人畜飲用水工程 153
第七節 水務管理 153
第二章 電 力 155
第一節 電力設施 155
第二節 用 電 157
第三節 農網改造 158
第四節 電業管理 159
第八編 交通運輸
第一章 道路建設 161
第一節 公 路 161
第二節 鐵 路 165
第三節 橋 涵 165
第二章 運 輸 168
第一節 公路運輸 168
第二節 水路運輸 170
第三節 鐵路運輸 170
第三章 公路運輸管理 170
第一節 路 管 171
第二節 運 管 172
第三節 路 政 173
第九編 唐山港京唐港區
第一章 建港決策 175
第一節 建港構想 175
第二節 施建決策 176
第二章 港口建設 176
第一節 聯合施建 176
第二節 科技施建 177
第三節 配套設施 178
第三章 港口運營 180
第一節 貨物運量 180
第二節 貨物流向 181
 第三節 貨櫃運輸 182
 第四節 港口效益 183
   附1 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 184
   附2 領導關懷 蒞臨指導 184
第十編 郵政 電信
第一章 郵 政 187
第一節 郵 路 187
第二節 設 施 187
第三節 資 費 188
第四節 郵政編碼 188
第五節 郵政業務 188
第六節 管 理 191
第二章 電 信 191
第一節 設 施 191
第二節 業 務 193
第三章 無線通信 195
第一節 移 動 195
第二節 聯 通 195
第十一編 改革開放
第一章 經濟體制改革 197
第一節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197
第二節 工業經濟體制改革 200
第三節 流通體制改革 202
第四節 鄉鎮企業改革 204
第二章 政治體制改革 206
第一節 黨政機構改革 206
第二節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207
第三節 改革完善民主政治制度 208
第三章 對外開放 209
第一節 對外貿易 210
第二節 招商引資 210
第十二編 經濟總覽
第一章 經濟運行 213
第一節 五年計畫實施 213
第二節 主要經濟指標 215
第二章 經濟結構 218
第一節 所有制結構 218
第二節 產業結構 219
第三節 投資結構 222
第十三編 農 業
第一章 農業結構調整 226
第一節 種植結構調整 226
第二節 產業結構調整 227
第三節 品種結構調整 228  
   附1 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對樂亭縣農業結構調整情況調查報告的批示 228
   附2 新華社對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考察樂亭縣農業結構調整的報導 228
第二章 農業綜合開發 230
第一節 優良品種引進 230
第二節 示範園區建設 231
第三節 綜合開發項目 233
第四節 重點工程建設 234
第三章 種植業 235
第一節 糧棉油作物 237
第二節 蔬菜(含瓜類) 245
第三節 種植業管理 248
第四章 林果業 249
第一節 林木資源 249
第二節 林果育苗 251
第三節 林木營造 251
第四節 林 場 254
 第五節 果樹生產 255
 第六節 桃鄉建設 259
第七節 花卉生產 260
第八節 林業植保 260
第九節 林果業管理 261
第五章 畜牧業 263
第一節 畜禽飼養 265
第二節 飼草飼料 268
第三節 防疫滅病 269
第四節 畜禽產品行銷 269
第五節 畜牧業管理 270
第六章 漁 業 272
第一節 漁業生產 272
第二節 苗種生產 275
第三節 水產品加工 276
第四節 漁業管理 277
第七章 農業機械 278
第一節 農機種類數量 278
第二節 農機作業 281
第三節 農機經營與維修 281
第四節 農機監理 282
第十四編 工業 建築業
第一章 工 業 285
第一節 經營體制 285
第二節 生產門類 288
第三節 名優產品及重點企業 295
第四節 經營管理 297
第二章 建築業 299
第一節 工程設計 299
第二節 建築施工 300
第三節 經營管理 303
第十五編 旅遊業
第一章 旅遊資源 305
第一節 人文景觀 305
第二節 自然景觀 306
第三節 生態景觀 309
第二章 旅遊服務 311
第一節 服務設施與購物 311
第二節 服務隊伍 312
第三章 旅遊管理 313
第一節 政府巨觀決策 313
第二節 有償轉讓 314
第三節 旅遊宣傳 314
第四節 安全與衛生管理 315
第五節 旅遊市場管理 315
第十六編 商貿服務業
第一章 經營體制 317
第一節 國有商業 317
第二節 供銷合作商業 320
第三節 個體私營商業 321
第二章 網點與市場 321
第一節 網 點 322
第二節 市 場 323
第三章 商品購銷 325
第一節 工業品購銷 325
第二節 農副產品購銷 326
第三節 廢舊物資回收 327
第四章 糧油經營 327
第一節 糧油收購 327
第二節 糧油供銷 328
第三節 糧食調運與倉儲 329
第五章 物資經營 331
第一節 計畫分配 331
第二節 議購議銷 331
第三節 市場購銷 331
第六章 生活服務業 332
第一節 衛生服務 332
第二節 餐飲住宿服務 332
第三節 修理服務 333
第四節 家政服務 333
第五節 中介服務 333
第六節 文化創意服務 334
第七節 休閒娛樂服務 334
第八節 計算機與軟體服務 335
第十七編 金融 保險
第一章 金 融 337
第一節 金融體制改革 337
第二節 金融機構 339
第三節 貨幣流通 340
第四節 存 款 341
第五節 貸 款 342
第六節 結 算 343
第七節 金融管理 344
第八節 國債與證券 345
第二章 保 險 346
第一節 保險機構 347
第二節 保險業務 347
第十八編 經濟綜合管理
第一章 計 劃 351
第一節 計畫編制 351
第二節 投資調控 353
第三節 項目管理 354
第二章 統 計 354
第一節 統計內容 355
第二節 普查與抽樣調查 355
第三節 監督服務 357
第三章 財 政 357
第一節 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357
第二節 財政收支 358
第三節 財政管理 361
第四章 稅 務 364
第一節 稅制改革 365
第二節 稅費征免 365
第三節 稅務管理 367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369
第一節 市場管理 369
第二節 登記註冊管理 371
第三節 商標廣告管理 371
第四節 個體私營經濟管理 372
第五節 經濟契約管理 373
第六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 374
第六章 物價管理 374
第一節 價格管理 374
第二節 收費管理 376
第三節 價格監督與鑑證 376
第四節 成本調查 377
第七章 審 計 377
第一節 國家審計 378
第二節 內部審計 379
第三節 社會審計 379
第八章 質量技術監督 380
第一節 計量管理 380
第二節 標準化管理 380
第三節 質量管理 381
第九章 土地資源管理 382
第一節 土地規劃 382
第二節 建設用地管理 383
第三節 土地開發 386
第四節 基本農田保護 386
第五節 地籍管理 388
第六節 執法監察 389
第十九編 中共樂亭縣地方組織
第一章 黨 員 391
第一節 黨員構成 391
第二節 黨員分布 392
第二章 代表大會與代表會議 393
第一節 代表大會 394
第二節 代表會議 395
第三章 組織機構 396
第一節 縣 委 396
第二節 縣委工作部門 401
第三節 基層組織 403
第四章 重要決策 404
第一節 農業發展戰略 404
第二節 工業發展戰略 405
第三節 海洋經濟發展戰略 405
第四節 精神文明建設戰略 406
第五節 文化縣建設戰略 406
第五章 黨務工作 407
第一節 組織工作 407
第二節 宣傳工作 411
第三節 紀檢監察工作 414
第四節 政法工作 417
第五節 統一戰線工作 418
第六節 信訪工作 420
第七節 農村工作 421
第八節 黨校工作 425
第九節 老幹部工作 426
第十節 黨史研究工作 430
第十一節 其他黨務工作 431
第二十編 樂亭縣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章 人大代表 433
第一節 代表產生 433
第二節 代表構成 434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35
第三章 人大常委會 438
第一節 人員構成 438
第二節 人大常委會會議 440
第三節 工作機構 441
第四節 主要工作 441
第二十一編 樂亭縣人民政府
第一章 政府機構 447
第一節 縣政府領導成員 447
第二節 縣政府工作部門 449
第三節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452
第二章 施政輯要 452
第一節 推進農業發展 452
第二節 發展工業經濟 454
第三節 開拓臨海產業 456
第四節 文化縣建設 457
第三章 行政事務管理 458
第一節 勞動人事 458
第二節 民 政 463
   附 全縣鄉鎮建成省甲級敬老院 468
第三節 行政審批服務 470
第四節 其他行政事務 471
第二十二編 政協樂亭縣委員會
第一章 政協委員 475
第一節 委員產生 475
第二節 委員構成 475
第二章 政協委員會會議 476
第三章 常務委員會 478
第一節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478
第二節 常務委員會會議 479
第三節 主席會議 480
第四節 工作機構 480
第五節 主要工作 480
第二十三編 人民團體
第一章 工 會 485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85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86
第二章 共產主義青年團 488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88
第二節 共青團員 489
第三節 主要活動 489
第三章 婦女聯合會 493
第一節 代表大會 493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4
第四章 科學技術協會 495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5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6
第五章 殘疾人聯合會 496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6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7
第六章 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498
第一節 代表會議 498
第二節 主要活動 498
   附 國家級會員 500
第七章 工商業聯合會 500
第一節 代表會議 500
第二節 主要活動 501
第二十四編 公安 檢察 審判 司法行政
第一章 公 安 503
第一節 公安隊伍 503
第二節 社會治安管理 504
第三節 打擊刑事犯罪 505
   附 樂亭警方“6.20”殲滅武裝犯罪團伙紀實 507
第四節 預審與看守關押 508
第五節 戶政、出入境管理 508
第六節 交通管理 509
第七節 消防管理 511
第二章 檢 察 513
第一節 檢察機構 513
第二節 刑事檢察 514
第三節 經濟檢察 516
第四節 瀆職侵權檢察 516
第五節 監所檢察 516
第六節 控告申訴檢察 517
第七節 民事行政檢察 517
第八節 技術檢察 517
第三章 審 判 518
第一節 審判機構 518
第二節 審判制度 518
第三節 刑事審判 519
第四節 民商事審判 520
第五節 行政審判 521
第六節 執行工作 521
第七節 立案工作和審判監督 522
第四章 司法行政 522
第一節 普法教育 522
第二節 人民調解 523
第三節 公 證 523
第四節 律師事務 524
第五章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524
第一節 嚴打整治鬥爭 524
第二節 基層基礎工作 525
第三節 法制教育 526
第四節 防範體系建設 526
第五節 見義勇為褒獎 526
第二十五編 軍 事
第一章 地方人民武裝 527
第一節 人民武裝部 527
第二節 民 兵 528
第三節 駐樂亭武警部隊 529
第二章 兵 役 530
第一節 兵役機構 530
第二節 義務兵徵集 530
第三節 預備役登記 531
第三章 國防教育與人民防空 531
第一節 國防教育 531
第二節 人民防空 532
第四章 駐 軍 532
第一節 解放軍駐樂亭部隊 532
第二節 擁政愛民 533
第二十六編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思想道德教育 535
第一節 愛國主義教育 535
第二節 公民道德教育 536
   附 樂亭縣十大主要行業職業道德規範 538
第三節 未成年人教育 538
第二章 文明創建與文明共建 539
第一節 文明創建 539
第二節 文明共建 542
第二十七編 教 育
第一章 教育改革 545
第一節 辦學體制改革 545
第二節 “三教”統籌 546
第三節 人事制度改革 546
第四節 學校布局改革 546
第五節 素質教育 546
第二章 基礎教育 547
第一節 學前教育 547
第二節 國小教育 548
   附 國小簡介 549
第三節 國中教育 551
   附 初級中學簡介 552
第四節 高中教育 552
   附 高級中學簡介 554
第五節 特殊教育 555
第三章 中等專業技術教育 556
第一節 職業技術教育 556
   附 樂亭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簡介 556
第二節 師範類教育 556
第四章 成人教育 557
第一節 掃除青壯年文盲 557
第二節 農技培訓 557
第三節 職工培訓 558
第四節 成人高等教育 558
第五章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559
第一節 “普九”過程 559
第二節 “普九”後續工作 561
第六章 教學研究 562
第一節 幼教國小 562
第二節 初 中 562
第三節 高 中 563
 第四節 課程設定與教材 563
第七章 教師隊伍 569
第一節 隊伍構成 569
第二節 教師待遇 570
第三節 師德建設 570
   附 1987 — 2005 年全國先進教育工作者、模範教師 571
    1987 — 2005 年省特級教師 571
第八章 教育經費 571
第二十八編 科學技術
第一章 體制改革 573
第一節 “雙放”政策 573
第二節 配備科技副職 573
第三節 技術市場 574
第二章 科研機構 574
第一節 縣辦研究機構 575
第二節 民辦研究機構 575
第三章 科技隊伍 575
 第一節 分 布 576
第二節 結 構 576
第四章 科技套用 576
第一節 農業科技套用 577
第二節 工業科技套用 579
第三節 新能源開發利用 580
 第四節 農業科技培訓 580
第五章 氣象與地震測報 581
第一節 氣 象 581
第二節 地震監測 582
第六章 科技管理 582
第一節 項目管理 582
第二節 經費管理 583
第三節 成果管理 584
第四節 專利管理 584
第二十九編 文 化
第一章 文化體制改革 585
第一節 管理機構改革 585
第二節 藝術團體改革 585
第二章 文化布局 586
第一節 文化網路 586
第二節 文化單位 586
第三章 文化研究與交流 588
第一節 文化研究 588
第二節 文化交流 589
第四章 民眾文藝 589
第一節 特色文化 589
第二節 文藝團體 592
第三節 文藝演出 592
第四節 書畫交流展覽 593
第五章 文藝創作 593
第一節 文學創作 593
第二節 藝術創作 594
第六章 文物古蹟 595
第一節 文物遺存 595
第二節 文物管理 601
第七章 文化市場管理 601
第一節 管理範圍及法規依據 601
第二節 文化市場治理 603
第八章 廣播電視 604
第一節 廣 播 604
第二節 電 視 604
第九章 檔案 地方志 607
第一節 檔 案 607
第二節 地方志 609
第三十編 李大釗紀念館
第一章 籌 建 611
 第一節 起 因 611
 第二節 選 址 612
 第三節 奠基施工及徵集資料 612
 第四節 領導題詞及各方支持 613
第二章 建築布局與陳展 613
 第一節 建築布局 613
 第二節 陳 展 614
 第三節 開館儀式 614
第三章 改 陳 615
 第一節 籌劃與實施 615
 第二節 陳展內容和形式的調整 615
第四章 碑林建設 616
 第一節 建 設 616
 第二節 碑 刻 617
   附1 李大釗烈士碑文 618
   附2 獄中自述 619
   附3 到李大釗紀念館參觀瞻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 621
第三十一編 衛 生
第一章 醫 療 623
第一節 醫療機構 623
第二節 醫療隊伍 625
第三節 醫療技術 627
第四節 醫療制度 629
第二章 愛國衛生和防疫 631
第一節 愛國衛生 631
第二節 計畫免疫 632
第三節 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 634
第四節 抗擊非典型肺炎 635
第三章 婦幼保健 637
第一節 保健機構與設施 637
第二節 婦女病防治 637
第三節 兒童保健 638
第四節 婚前體檢 638
第四章 醫政藥政管理 638
第一節 醫政管理 639
第二節 藥政管理 639
第三十二編 體 育
第一章 民眾體育 641
第一節 學校體育 641
第二節 職工體育 645
第三節 居民體育 646
第四節 老年體育 646
第二章 競技體育 647
第一節 田 徑 647
第二節 舉 重 647
第三節 射 擊 648
第四節 球 類 648
第三章 體育設施 648
第一節 社會體育設施 648
第二節 學校體育設施 649
第三十三編 人 物
第一章 人物傳 651
史夢蘭 651
趙紉蘭 653
趙曉峰 653
李樂光 654
孫占一 655
黎巨峰 655
李星華 656
牛福昌 656
王興綱 657
孟昭英 657
閻達開 658
劉文芬 659
李海濤 659
王明德 660
馬杏垣 661
王晉元 661
苗薪亭 662
李葆華 663
史清盛 663
第二章 人物簡介 664
第三章 人物名錄 671
第一節 烈 士 671
第二節 勞動模範 672
第三節 市(師)級幹部 673
第四節 正高職人員 685
第三十四編 著作 文存
第一章 著 作 699
第一節 古近代著作 699
第二節 現代著作 700
第二章 文 存 705
樂亭賦 705
樂亭縣青春廣場樂亭歷史碑柱文 706
灤河三角洲的變遷 707
樂亭情懷 709
明月·大海·歌聲·知音 710
附  錄
前志補遺 713
 樂亭人東北經商 713
 樂亭地方特色文藝 739
 一、樂亭大鼓 739
    附 樂亭大鼓唱腔示例 742
 二、樂亭皮影 746
    附 樂亭皮影唱腔示例 750
 三、評劇 755
 四、樂亭地秧歌 757
 五、樂亭民歌 759
    附 樂亭民歌示例 760
前志勘誤 763
編 後 記 765
索  引 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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