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關於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

《榆林市關於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由榆林市政府辦印發,旨在深入推進我市“標準地”出讓制度改革,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生產要素高效集聚,提高我市工業項目投入產出水平,實現工業用地“交地即交證、拿地即開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關於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
  • 印發單位:榆林市政府辦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17日,榆林市政府辦印發《關於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檔案全文

《意見》提出,2022年上半年,榆神工業區、榆橫工業區作為全市“標準地”改革試點,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全面開展相關區域評估評價工作,同步推進“標準地”出讓工作,形成控制性指標體系,明確出讓履約要求,建立全程監管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推動全市“標準地”改革。今年年底前,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新批工業用地中,按照“標準地”制度供應的土地要達到40%以上。2023年起,全市各類園區、工業集中區等產業集聚區全面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供應。2024年起,全市“標準地”供應將向混合產業項目推進和延伸。
《意見》明確,我市將成立推進“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重點研究“標準地”改革推進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統籌指導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工作機制,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共同推動“標準地”改革取得實效。要建立和落實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開發利用等的評估考核機制,表彰先進、通報落後,努力推進“標準地”改革落地。要廣泛宣傳“標準地”改革的重要意義,及時發布“標準地”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讀,大力推廣先進經驗、典型做法,為全市“標準地”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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