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衛生監督所

榆林市衛生監督所位於榆林市長城北路1號,於2004年7月成立,2005年8月正式掛牌。榆林市衛生監督所隸屬於榆林市衛生局,是市衛生局行使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執行機構,為副縣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為45人,內設行政職能科室一個,業務科室八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衛生監督所
  • 地址:榆林市
  • 成立時間:2004年7月
  • 級別:副縣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
發展歷程,榆林市衛生監督所職能,

發展歷程

成立以來,在各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和全所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在監督隊伍和制度建設、各項業務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2004年至2007年先後榮獲:
“2004年度榆林市衛生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
“2004年度榆林市衛生監督工作先進單位”
“2005年度榆林市衛生監督工作先進單位”
“2005年度陝西省衛生系統“創佳評差”活動先進集體”
“2005年度全市“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單位”
“2005年度衛生先進單位”
“2006年度榆林市食品安全工作先進單位”
“2006年度陝西省衛生監督工作先進集體”
“2007年衛生系統“共建美好榆林”健康知識電視競賽一等獎”等光榮稱號。

榆林市衛生監督所職能

我們的主要職責是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食品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獻血法》、《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傳染病防治》、《紅十字法》等7部法律、28部法規條例,具體負責衛生許可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的發放,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發放,以及食品、公共場所、學校、醫療機構、工礦企業等衛生監督綜合執法工作。
榆林市衛生監督所承諾:所長李瑞慶攜全體成員向一直以來支持衛生監督工作的社會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並鄭重做出以下承諾:嚴格執行衛生監督規範“五公開”、“六不準”、“一監督”。即公開執行公務的法律法規、公開收費標準、公開處理依據、公開辦事程式、公開處理結果;不準參與被監督單位經濟活動、不準擔任被監督單位顧問或在被監督單位兼職、不準在被監督單位獲取報酬、不準在被監督單位低價購物和報銷各種費用、不準吃拿卡要、不準在被監督單位無償用車;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將依法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責任。
我們的宗旨是:為廣大人民健康提供衛生監督保障。
我們的口號是:為民服務,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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