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榆林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成立於2016年1月,由原榆林市衛生局和榆林市人口計畫生育局整合而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12名,副科長6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科級)1名。主要有辦公室、幹部人事科、規劃財務科、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疾病預防控制科、醫政醫管科、基層衛生科、中醫藥管理科、婦幼健康與家庭發展科、藥政科、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科和宣傳與科技教育科等12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衛生計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衛生計生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我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全市衛生計生服務資源。
(二)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加強衛生計生執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全市計畫生育藥具發放工作。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
(五)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中、省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組織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中、省基本藥物政策,擬定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
(七)組織實施全市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編報和管理。
(九)擬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醫學繼續教育和規範化培訓;組織實施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
(十)制定全市衛生計生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人口文化建設;組織實施統計調查,負責全市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網際網路醫療保健服務前置審核。
(十一)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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