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衛生局負責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草案、規章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衛生局
- 隸屬部門:榆林市人民政府
- 職 責: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等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政秘科,規劃財務科,疾控法規科,醫教監管科,基層衛生科,中醫婦社科,人事科,紀檢監察室,紅十字會辦公室,衛生系統“雙創”工作辦公室,
管轄區域
榆林市區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草案、規章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三)研究擬定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制定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行業服務要素準入制度的實施。
(四)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
(五)研究擬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全市對人群健康危害的預防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監測防治。
(七)制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和業務的管理辦法,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擬定醫療衛生行業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八)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及套用工作。負責規劃管理醫學科技優先領域和重點學科建設,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執行國家衛生機構編制標準,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稱晉升、培訓、考試、工資福利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草擬部分醫療衛生收標準,對醫療衛生收費實行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管理通過政府和民間渠道開展的醫療衛生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和國家以及省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推行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秘科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處理、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議案、建議、提案、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規劃財務科
編制衛生財務預算、決算,對衛生事業經費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管理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負責醫療衛生單位服務價格管理、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疾病分類統計年報工作和衛生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疾控法規科
(掛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中、省食品安全標準,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擬定全市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大疾病防控;擬定市衛生應急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案、措施並實施;負責計畫免疫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監督;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和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市場;負責全市地方病防治管理工作,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知識;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醫教監管科
制訂實施區域衛生和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組織落實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建設任務;負責醫療機構、設備、技術和人員準入審批;監管醫療服務質量,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治療、安全、服務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內部藥事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血液規劃和臨床用血質量;擬定全市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攻關;負責衛生科技交流,擬定全市醫學教育規劃;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基層衛生科
承擔綜合管理全市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療相關管理;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指導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中醫婦社科
擬定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開展中醫醫療、科研、培訓工作,擬定有關中醫醫療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擬定全省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帶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人事科
負責中省市黨管人才人事等政策、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貫徹和執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檔案管理等工作;承辦幹部考察、選拔、任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的引進、培訓、職稱晉升等工作。
紀檢監察室
檢查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法律、法規、命令、規定的情況,對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紀的情況進行監督,並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進行查處,協助所在部門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受理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員和民眾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紅十字會辦公室
開展備災和救災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參與輸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負責紅十字會的血站管理和檢查指導;推動我市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建設;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助工作;與國內、省內紅十字會相互聯繫,援助本轄區的災害救助及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
衛生系統“雙創”工作辦公室
負責制定“雙創”工作實施方案;依照“雙創”《陝西省衛生城市檢查標準》,結合市衛生局“雙創”工作目標責任,根據創建各階段總體安排,分解、細化、明確衛生系統各單位、部門“雙創”目標任務;對衛生系統各單位“雙創”工作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收集“雙創”工作的各種圖片、影像、文字資料,不定期製作“雙創”宣傳展板和工作畫冊;承擔市愛衛辦年度各項業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