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林業局

榆林市林業局的前身是陝北防沙造林局,於1953年成立,歸榆林專署領導。

1962年正式建制為榆林地區林業局,2000年7月改為榆林市林業局,是全市林業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的林業生產及林業重點建設項目;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更新、利用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依法行使林業執法職能;指導、協調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培植林業主導產業,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林業局
  • 隸屬部門:榆林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政秘科,植樹造林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發展計畫與資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業公安科,資源管理科,人員編制,

榆林市林業局

榆林市林業局的前身是陝北防沙造林局,於1953年成立,歸榆林專署領導。
1962年正式建制為榆林地區林業局,2000年7月改為榆林市林業局,是全市林業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的林業生產及林業重點建設項目;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更新、利用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依法行使林業執法職能;指導、協調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培植林業主導產業,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
局內設有政秘科、植樹造林科、發展計畫與資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業公安科、資源管理科等6個科室,局屬事業單位一個。
全市共有18個林業派出所,29個國有林場,16個國有苗圃。
全市林業系統共有職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員2352名,正高級工程師1人,高級工程師97人,工程師546人,助理工程師372人,技術員669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國家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市林業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察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三)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市各項林業資金;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四)負責植樹造林、退耕還林(草)、封山育林,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工作、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負責以植樹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五)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管理市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
(六)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省、市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濕地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七)組織協調、指揮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八)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金市國有林業資產;審批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九)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十)負責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十一)對全市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林業機械、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內設機構6個:

政秘科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及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檢查落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提案辦理以及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接待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保險福利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帳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植樹造林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造林治沙、林木經營方面的規劃,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全市採種育苗、植樹造林、退耕還林(草)、封山育林和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治沙工程、外援造林項目;負責造林成果的檢查驗收;負責對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和集體林場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組織指導城鄉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發展計畫與資金管理科

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市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的建議書設計檔案;匯集編制全市林業統計報表和信息工作;組織籌集林業發展資金,指導林業資金的使用並實施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源資產及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產。

科技教育科

組織編制全市林業科學發展、專業人才培養和林業教育的規劃、計畫,指導林業科技和教育體制改革;指導林業科學研究,並組織對科技項目的檢查驗收和鑑定評議;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辦理林業外援項目,引進技術及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負責林業宣傳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

林業公安科

(掛市森林防火辦公室和市森林公安局牌子)
指導協調全市林業公安隊伍建設;調查掌握重點國有林區的社會治安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查處破壞林木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縣區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對撲滅重大森林火災實施統一指揮,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和器械管理。

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實施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組織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年度採伐計畫和運輸計畫;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管理全市林木、林地權屬,對依法應由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負責林業法制工作。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行政編制19名。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副處級)。科長6名,副科長2名。
紀檢組長1名,不占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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