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陽區林業局(榆陽區林業局)

榆林市榆陽區林業局

榆陽區林業局一般指本詞條

榆林市榆陽區林業局,是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榆陽區林業局
  • 隸屬: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林業、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草原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林草普法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全區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管理和林木種苗基地建設;組織林業、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三)負責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編制本行政區義務植樹的發展規劃與年度實施計畫;開展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宣傳動員;指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國土綠化計畫的實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適用技術,開展考核評比;貫徹執行市、區資源開採企業造林綠化方針、政策,指導並組織開展資源開採企業造林綠化和檢查驗收。
(四)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制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採伐和採集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珍貴樹木和林區內具有特殊價值的植物資源審批(縣級以上河道林木採伐更新審批和省級以上重點生態公益林的採伐更新審批);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管理區屬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等監管工作;負責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工作,制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制訂全區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負責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沙城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區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區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執行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依法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做好世界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推進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貫徹執行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農村林業草原發展、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流轉工作;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開展退耕還林(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貫徹執行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相關政策,負責林草產品質量監督;負責山區綜合開發;落實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負責區屬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區屬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旅遊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一)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負責林草安全工作;指導監督林業和草原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貫徹落實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林區、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監督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提請應急管理部門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三)監督管理全區林業、草原國有資產和建設資金;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管理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完成公益林補償基金兌付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中省市區財政林業和草原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提出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配合相關部門對林業、草原重點工程資金進行稽查監督管理;負責林業、草原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及監督管理,編制全區林業、草原年度生產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畫。
(十四)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林業、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林業產業管理工作;對林產品質量及木材加工、木漿造紙、林產化工、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業機械、林草花卉、林草多種經營等林草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十六)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法規科教宣傳崗位
草原管理崗位
政秘崗位
生態保護修復崗位
財務管理崗位
森林和濕地資源管理崗位

機構榮譽

2019年11月19日,獲第四屆“中國林業產業突出貢獻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