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機構改革方案

榆林市機構改革方案,按照中省關於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特別是《陝西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榆林市結合自身實際,出台了榆林市機構改革方案。

機構調整,組建機構,撤銷機構,機構對接,機構設定,市委機構,政府機構,

機構調整

一、建立健全和最佳化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
1、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2、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
3、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
4、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與市委政策研究室合署辦公。
5、原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為市委工作機關,加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
6、組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
7、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8、組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
9、組建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
10、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撤銷市委政策研究室加掛的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二、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1、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
3、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新聞出版管理、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市委宣傳部,加掛市新聞出版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牌子。
4、市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
5、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將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統戰部,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撤銷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加掛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組建機構

1、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榆陽區、橫山區國土資源局與區級相關部門的職責整合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陽分局、橫山分局。
2、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的對應職責分別劃入市生態環境局縣市區分局。
3、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農業局,市委農村小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5、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6、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7、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8、重新組建市司法局。將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9、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局、市物價局)的重大項目稽察,市財政局的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中小企業促進局)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不再保留市國有企業監事會。
10、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市鹽務管理局的食鹽市場安全監管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知識產權局。
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榆陽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陽分局下劃榆陽區,與區級上述相關部門的職能整合為榆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橫山區上述相關部門的職能整合為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11、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局、市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2、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將市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等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撤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市人才智力開發處加掛的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13、最佳化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機構設定。
14、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市級有關部門的審批服務職責予以整合。
15、最佳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撤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的市物價局牌子。

撤銷機構

1、不再設立市委市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以及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2、將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機構對接

1、與省委省政府機關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市委辦公室、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老幹部工作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人民放空辦公室、市信訪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01、調整最佳化市委辦公室的職責。將市檔案局(市檔案館)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掛市檔案局牌子。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保留市國家保密局牌子。
02、將市委老幹部工作局更名為市委老幹部局。
03、最佳化市政府辦公室的職責,將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機構更名為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承擔公益服務職能,仍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不再保留機關事務管理局牌子。
04、最佳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將市鹽務管理局的鹽業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中小企業促進局。)不再保留市鹽務管理局。撤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加掛的市中小企業促進局牌子。
05、將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由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地震局)掛牌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06、最佳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職責。將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更名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地震局)的建築業管理、城鎮化建設等職能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地震局)。
07、將市水務局更名為市水利局。
08、最佳化市商務局的職責。將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的職能劃入商務局,掛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
2、因地制宜設定的機構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林業和草原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能源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策研究督察辦公室、市外事和對外經濟協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01、最佳化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職責。將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委會辦公室)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市管理職責劃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撤銷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02、組建市林業和草原局。將市林業局的相關職責,市畜牧獸醫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林業和草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不再保留市林業局。
03、組建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掛牌機構設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04、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將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地方金融發展、防範金融風險等職責,市商務局的典當行管理等職責整合,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撤銷市政府辦公室原加掛的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05、組建市智慧社會建設局。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信息化建設職責和相關部門的信息化職能整合,組建市智慧社會建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不計機構限額)。
06、組建市政策研究督查辦公室。將市政府辦公室的督查職責,市發展研究中心的職責整合,組建市政策研究督查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07、組建市外事和對外經濟協作局。將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工作職能和有關部門的對外經濟協作職能整合,組建市外事和對外經濟協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撤銷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加掛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機構改革後,共設定黨政機構50個。市委機構12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1個。政府工作部門38個。

機構設定

市委機構

1、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2、辦公室
3、組織部
4、宣傳部
5、統一戰線工作部
6、政法委員會
7、政策研究室
8、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9、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10、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11、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2、老幹部局
13、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與市委政策研究室合署辦公)
14、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15、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法委員會)
16、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局)
17、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發改委)
18、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局)
19、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20、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外事和對外經濟協作局)
【說明】:榆林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1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限額)。

政府機構

1、辦公室
2、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教育局
4、科學技術局
5、工業和信息化局
6、民族宗教事務局
7、公安局
8、民政局
9、司法局
10、財政局
1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3、生態環境局
14、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5、交通運輸局
16、水利局
17、農業農村局
18、商務局
19、文化和旅遊局
20、衛生健康委員會
21、退役軍人事務局
22、應急管理局
23、審計局
24、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5、市場監督管理局
26、林業和草原面局
27、體育局
28、統計局
29、政策研究督查辦公室
30、人民防空辦公室
31、信訪局
32、醫療保障局
33、扶貧開發辦公室
34、地方金融工作局
35、城市管理執法局
36、能源局
37、行政審批服務局
38、外事和對外經濟協作局
【說明】:榆林市人民政府設定工作部門3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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