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32年5月,楊奇清被推薦到政治保衛局保衛人員培訓班學習,從此走上保衛戰線,成為共產黨最早從事公安保衛工作的幹部之一。參加
長征後,楊奇清擔任了紅十五軍團保衛局局長,並在陝西三原主辦了較大規模的保衛人員培訓班,史稱三原訓練隊,這在黨史上還是首次。
在原蘇區愈演愈烈的
肅反、反
AB團浪潮中,楊奇清旗幟鮮明地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為不少蒙冤的同志平了反。
抗戰時期,楊奇清擔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鋤奸部部長。他進一步結合歷史教訓總結指出,對敵人的特務活動要有正確的估量和認識,不能熟視無睹,也不能過分誇大。以為“特務如麻”,把什麼問題都歸於敵人的破壞,必然犯擴大化的錯誤,傷害好人。在鋤奸工作中一定要分清問題的性質,正確執行政策,“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做到不放過一個特務也不冤枉一個好人。為此,必須加強偵察工作,決不能以審訊代替偵察,更不能輕信口供。他還具體指出:“混入我們內部的特務、奸細是很秘密的,不會有龐大的組織,更不可能與很多人發生聯繫,如果認為案犯供出的關係越多越好,就容易犯擴大化的錯誤。”
在調查一個所謂的幾百人參與“反共總隊”案件中,楊奇清認為,這一“總隊”的首領歷史上看不出什麼問題,現實身份認定又缺乏證據,在根據地突然冒出一支這么龐大的反共力量,十分可疑。經過他親自調查,證實了整個案件都是一個預審員拿著棍子大搞逼供信而人為製造出來的,所謂“柳條棍子就是真理”,整個案件純屬莫須有。
根據這一原則,楊奇清偵破了諸多“奇案”、“疑案”、“冤案”。如在處理陝西省襄垣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下鄉視察被殺案時,該縣公安局局長一氣之下逮捕了以秘書為首的四十多名“特務和內奸”,都是縣政府內的大小幹部。楊奇清首先對這么多內奸產生了懷疑,又組織鄰近各縣公安局長會審,發現了逼供信的證據;再根據仔細的現場勘查,證實了縣長警衛員的說法漏洞百出,通過對警衛員的審訊得出,原來是他開槍打野雞誤傷了縣長,為逃避責任捏造了特務刺殺縣長的謊話。但楊奇清沒有就此罷休,他對襄垣縣公安局局長搞大肆株連的動機也產生了懷疑。秘密調查證明,這名局長才是在汪偽特務指使下的內奸,搞株連的動機是要製造混亂,配合日偽部隊的行動。楊奇清在處理彭德懷衛士死亡案(實為自殺)、“日偽派遣特務”炊事員毒害
朱德總司令案、“高樹勛部叛變暴動”案中,都慧眼求實,一一查清,找到了真正的幕後敵人或兇手,糾正了隨意指認、動輒擴大化的錯誤。
1946年,楊奇清擔任了晉冀魯豫中央局社會部部長。
1949年初,任中央軍委公安部副部長,也是唯一一名副部長。新中國成立後,歷任公安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兼一局(政治保衛局)局長,解放軍總政治部保衛部部長。建國前後反間諜鬥爭中的幾個主要戰役,都是他直接指揮的。包括偵破
保密局北平技術縱隊特務案;義大利間諜李安東、日本間諜
山口隆一等人策劃炮轟天安門案;國民政府保密局特工崔鐸行刺毛澤東案;
中國國民黨東北技術縱隊襲擊毛澤東出訪蘇聯專列案等。在偵破保密局北平
潛伏電台案件中,楊奇清與李廣祥、曹純之等研究出了從特務經濟來源查匯入手的思路,並將排查範圍從北平擴展到天津,查出了潛伏特務計兆祥。在保衛毛澤東出訪蘇聯工作中,楊奇清等總結出一整套專列保衛工作經驗,成為其後中央警衛工作的圭臬。
1952年,因為原中南公安部主要領導出了問題,在清查中也犯了擴大化錯誤,中南公安部連續七名幹部自殺,一時人心惶惶。楊奇清臨危受命,擔任了中南局軍政委員會公安部黨組書記、部長。他同樣秉持原則,對已經公安部長
羅瑞卿“定案”了的中南公安部副部長兼政委
錢益民案件開展複查,及時洗清其“貪污”嫌疑,還平反了所謂“高侖案件”,使中南公安部恢復了正常秩序,並開展了卓有成效的肅清鴉片煙毒鬥爭。針對廣東不少地、市、縣公安部門好大喜功、亂捕人犯的問題,楊奇清採取緊急措施,從河南、湖北等省抽調了一百多名公安幹部派往廣東,改變了廣東的局面。他還與廣西公安廳廳長覃應機緊密協作,基本肅清了廣西的匪患。
1954年,楊奇清被調回公安部,擔任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1955年為破壞共產黨首次參加國際會議
萬隆會議,
台灣情治機關製造了
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雖然
周恩來安然無事,但也使亞非會議安保工作壓力巨增。
情報顯示,台灣情治機關又派出一組保密局殺手和二十六人
暗殺團潛入印尼,擬在亞非會議期間對周恩來下手。楊奇清擔負中國代表團的安保任務,七天時間裡更是夜夜不眠。他準備了三輛同一顏色、同一型號、都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轎車,再在路上不斷指揮三輛車交換行駛隊形,時前時後,任意調換,使得台灣保密局
特工摸不清底細,無法下手。他又通過印尼政府主動出擊,搜捕二十六人暗殺團成員,使其無暇出擊,由此挫敗了台灣情治機關的暗殺計畫,楊奇清也被稱為“一面超級盾牌”、“共和國之盾”。任務完成回國後,楊奇清落下了不吃安眠藥則無法入睡的毛病。
1956年當選為八大代表。在堅持原則的過程中,楊奇清因與推崇階級鬥爭思想的公安部部長
謝富治意見屢屢相左,得罪了謝富治;因為調查江青的哥哥李乾卿的歷史問題,阻止了李乾卿入住中南海,得罪了
江青;又因為調查
康生妻妹蘇枚自殺案件,得罪了康生,竟成為幾位“中央首長”“最痛恨的人”。
1966年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楊奇清竭盡全力保護蒙冤的公安幹部,自己卻遭到謝富治和
四人幫的誣陷迫害,以所謂“盜竊中央檔案館檔案”、“搞反革命黑調查”、“包庇
劉少奇被捕叛變”等罪名,被定為“羅瑞卿的黑干將”、“公安部的黑班底”、“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在1968年3月被逮捕關入他自己主持修建的秦城監獄,被關押審查五年之久,並遭到
法西斯式的折磨摧殘,肺部被打成嚴重內傷,經常咳血。秦城監獄的管理人員不僅不給醫治,還反誣陷他“裝病”。
1978年11月,楊奇清因長期的
迫害,不幸去世,終年67歲。
1979年楊奇清被批准為
革命烈士。公安部黨組的《關於楊奇清同志的複查結論》,確認了楊奇清的幾大罪名都純屬栽贓陷害、政治迫害。
人物家庭
妻子:肖彬
人物評價
1978年12月2日在楊奇清的追悼會上,公安部部長趙蒼璧致悼詞,對楊奇清同志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了半個世紀的一生,作出了高度評價:“他數十年如一日,堅決執行、捍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在黨的歷次路線鬥爭中,他都堅決站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邊。在公安保衛工作中,認真貫徹毛主席為肅反工作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方法。無論在紅軍時期,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還是在建國以後,他都堅持依靠黨,依靠民眾,堅持實事求是、調查研究,反對主觀臆斷、刑訊逼供和搞擴大化,同違背毛澤東思想的錯誤傾向作不調和的鬥爭。新中國成立後,楊奇清同志和羅瑞卿同志一起,在黨中央、毛主席領導下,為創建我國的公安工作,為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人民的公安隊伍,做出了重大貢獻。楊奇清同志在偉大的鎮反、肅反運動中,在同帝修反和國民黨特務間諜的鬥爭中,以及在公安業務的建設方面,成績卓著。他為保衛毛主席、保衛周總理和朱德委員長,忠心耿耿,竭盡全力,出色的完成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