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貫徹執行中省有關城鄉建設、建築業、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擬定全區城市建設計畫,擬定建築業、人防管理、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楊陵區城鄉建設部門開展城鄉住房和建設、人防建設工作。
2、負責全區
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活動;負責全區
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分配管理和信息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經紀結構和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和房屋維修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全區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3、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負責工程招投標、建築定額、建築業統籌等行業監督;負責建築業企業和從業人員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規劃示範區建築市場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建築市場。
4、負責示範區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確認、施工許可管理及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管理工作。
6、負責全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和抗震設計規劃及工程抗震執法監督;負責全區超限工程的建築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監測設施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地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7、負責推進建築節能、
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工作。制定並實施示範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政策;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項目實施。
8、指導推進村鎮建設工作。指導楊陵區農村房屋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重點鎮建工作。
9、審核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協助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管理人防工程項目的驗收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管理人防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編制人防經費預算決算,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防空地下室建設、易地建設、拆除和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兼顧人民防空防護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
11、擬定和修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及相關保障方案。制定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負責人防指揮通信網路建設和戰備執勤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計畫;指導開展人民防空防災知識教育。
12、制定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人防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襲鬥爭;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和訓練。協調利用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協助開展防災救災任務。
13、完成省住房建設廳、省人防辦和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示範區交通運輸局
1、貫徹執行中省有關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示範區交通管理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示範區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維護轄區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的競爭秩序;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及駕駛員培訓工作。 3、負責示範區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公路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示範區公路建設及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示範區交通運輸設施及正常運轉工作。
4、研究提出示範區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籌措管理交通建設資金,擬定公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5、指導示範區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工作和節能減排工作。
6、負責管理示範區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公路建設項目。
7、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8、指導開展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職責分工
1、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權由示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集中審批,事中事後監管仍由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2、示範區交通運輸局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權由示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集中審批,事中事後監管仍由示範區交通運輸局負責。
現任領導
楊凌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人防辦)黨組書記、局長:李春安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局機關內務管理、考核督辦、政務公開、政策法規、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信息化建設、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黨建、黨風廉政、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相關工作。
(二)城鄉建設科(交通運輸科)。負責示範區城鄉建設計畫、城鄉建設統計、重點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重點示範鎮、農村房屋建設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圖審查、超限工程的抗震專項審查;負責抗震設計規範及抗震工程執法監督;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
交通運輸管理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程招投標、建築定額、建築業統籌等管理工作;負責示範區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負責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建築節能等建築業發展工作;指導建築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與套用。
行政編制
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機關人員員額8人,其中,行政編制3名、聘用制人員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總工程師1名)。楊陵區交通運輸局局長任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黨工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黨工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27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