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下簡稱市審批服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加掛棗莊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務服務辦)牌子。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棗莊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108號)和《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棗發〔2018〕39號),市審批服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周 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外文名:Zaozhuang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周 慧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相關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市審批服務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標準化建設;負責對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三)負責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國土規劃、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部分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審批和收費,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垂直管理部門、雙重管理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各服務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辦理事項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協調、監督和管理,管理各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規則和制度,規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六)負責本單位和大廳視窗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考核。
(七)負責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政務服務事項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八)負責政務服務平台使用和業務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政務新媒體的建設與套用工作;
(九)負責協調、指導區(市)和棗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務服務體系。
(十)會同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承擔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著力精簡行政審批,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指導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

職責分工

1、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對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相關部門負責日常的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監管責任。
2、市審批服務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建立部門間聯動配合機制,需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配合進行現場勘驗、論證、聽證的,相關部門應積極主動配合,並對出具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市審批服務局應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推送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便於相關業務部門對辦結的審批事項實施事中事後監管。有關部門要及時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和日常監管信息推送給市審批服務局,牽頭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和業務培訓工作。
4、審批事項劃轉後,相關部門主要職能轉向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行業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工作。
5、市審批服務局承擔的行政審批職能實行目錄管理,根據國務院、省和市政府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收費管理科牌子)。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等工作;負責後勤保障的協調落實工作;負責財務、收費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的起草工作;牽頭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局黨組會議和局辦公會議記錄,督辦落實相關決議及內部管理制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人事檔案、勞動工資、出國(境)人員審核報批等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牽頭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資格考試、職稱評聘、人才交流與服務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投資建設科。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用地審批、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階段的審批、備案、驗收等事項;負責辦理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定的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鄉建設、文物保護、地震、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涉及建設方面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市場準入科。負責涉及企業(不含外資企業)註冊登記有關事項的設立、變更、註銷、備案;負責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涉及的市場準入許可、備案及相關資質、資格許可等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五)交通運輸與城市管理科。負責項目投資以外的涉及交通運輸、能源、城市管理等領域劃轉事項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負責涉及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體育、衛生健康、文化、自然資源等領域事項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服務;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七)綜合審批協調科。負責組織協調派駐部門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及運行管理、電子監察;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大廳的事項、人員、視窗設定、部門授權及政務公開等內容進行審查確認及調整;負責指導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銜接、協調和聯動工作;負責政務服務視窗日常監督管理與考核工作,定期通報政務服務情況;受理對視窗和工作人員審批服務行為的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指導及協調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平台的使用和業務指導工作;牽頭負責審批服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涉審中介機構平台建設及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本局及納入市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事項的權力清單、權力庫進行動態調整;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城鄉水務、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林業等領域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
(八)政策法規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會同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承擔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及運行機制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視窗單位的職能轉變等工作進行考核和評議;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政務服務管理等方面規範性檔案;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設立依據、申請材料、流程設定等進行合法性審查;牽頭負責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審批決定的審核,牽頭組織審批決定撤銷工作;負責局有關聽證、複議、訴訟、依申請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牽頭組織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對區(市)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政務服務大廳的黨建、群團、紀檢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市審批服務局行政編制30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市審批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周 慧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棗莊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史學斌、李桂林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調研員:宋金連、張正鵬
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副調研員:李長順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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