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城市管理局

棗莊市城市管理局

棗莊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棗莊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108號)和《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棗發〔2018〕39號),市城市管理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莊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孔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Zaozhuang City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孔令東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市管理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市容環境、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規劃、產業政策、工作(作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市市政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市政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政建設維護投資計畫;指導市政設施、沿街非永久性建(構)築物及其它設施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編制城市亮化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年度城市亮化維護管理、運行計畫等方案;指導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亮化的方案審查、竣工驗收和監管考核工作。
棗莊市城市管理局
棗莊市城市管理局
(五)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園林行業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落實綠線管制和綠色圖章制度;指導監督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公園、遊園、城市廣場、城市雕塑等管理工作;指導城區古樹名木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地項目設計方案審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市園林綠化節水工作。
(六)指導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製訂環衛行業管理標準,組織檢查監督和落實;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開展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負責鎮域、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制度;負責城鄉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環境衛生作業和生活垃圾、餐廚廢棄物和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建築渣土的處置、運輸車輛的監管工作;指導環衛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指導、監督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和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的監管工作;負責垃圾焚燒發電廠方案審查、監督評估工作;指導建築垃圾運輸揚塵、建築生活噪聲和餐飲油煙等有關工作進行監管;指導城鄉公共廁所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負責各區(含棗莊高新區)大立柱廣告和電子顯示屏方案審查、設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戶外廣告設施、門頭牌匾設定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戶外廣告綜合整治活動;依據委託承擔管理範圍內戶外廣告空間資源運營工作。
(八)指導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具體負責管理市級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制訂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標準和考評辦法,通過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對各區(市)、棗莊高新區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實施監督、調度、檢查和考核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措施,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城市道路設施、橋樑設施、地下管廊維護的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依法管理和使用城市管理資金;負責有關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各區(市)、棗莊高新區在本轄區內開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統一指揮、組織、調度和跨區域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檢查評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查處或者組織查處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跨區域的、上級交辦的違法違規案件;指導開展拆違控建工作;負責糾正、處理全市城市管理過程中的違法審批及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受理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中的投訴事項。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隊伍培訓、執紀督察、規範化建設等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組織實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規定,負責在城市管理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使城市規劃、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督、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
(十五)負責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重點任務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估工作。擬訂城市管理精細化考評辦法、考評獎懲標準和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工作考評,督導各區(市)、棗莊高新區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城市管理責任。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城市管理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市城市管理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職責分工

1、關於違法建設
自然資源部門對涉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應當進行調查核實,依法認定是否可以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並出具書面意見,移交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城市管理部門發現涉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應當移交自然資源部門調查核實、認定。
2、關於噪聲和餐飲油煙問題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城區建築施工噪聲、餐飲油煙及職責範圍內的社會生活噪聲排放實施監督管理。對涉嫌造成環境污染嚴重的會同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和檢驗、鑑定或認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3、關於建設揚塵問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對不履行揚塵防治義務的行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市道路範圍內建築垃圾運輸的揚塵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對未採取密閉或者覆蓋措施運輸及泄露、灑落造成路面污染的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4、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
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宣傳信息、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對外聯絡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意識形態、教育管理、計畫生育、勞動工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市容環衛科。擬訂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設計與管理;參與擬訂市容市貌管理各項規劃;負責市容市貌工作的監督、管理、考核工作;指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環境綜合整治、戶外廣告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鎮域、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大型立柱廣告和電子顯示屏的設定管理;負責環衛行業的資質監管;負責對市級生活垃圾處理廠進行監管;負責市容環衛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和綜合利用的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工作;指導對建築垃圾運輸揚塵、建築生活噪聲和餐飲油煙等有關工作進行監管;負責建築渣土的處置、運輸車輛的監管工作;負責垃圾焚燒發電廠方案審查、監督評估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制度;負責城鄉公共廁所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市政亮化科。參與擬訂市政設施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編制市政建設維護投資計畫;指導市政設施運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道路設施、橋樑設施、地下管廊維護的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市政設施的有償使用管理;參與審查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市政設施的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指導市政設施的養護等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維護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亮化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城市亮化專項規劃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年度城市亮化維護運行計畫;負責城市亮化的方案審查、竣工驗收和監管考核工作;指導城區亮化設施維護管理;組織、協調重要活動和重大節日的亮化工作;指導做好亮化節能工作。
(四)園林綠化科。擬訂園林綠化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園林行業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督城市公園、遊園、城市廣場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區古樹名木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園林綠化新成果、新技術推廣套用;參與審查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園林綠化的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負責落實綠線管制和綠色圖章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市園林綠化節水工作;負責城市園林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執法督察科。負責城市管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申報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及相關行政執法的普法教育和隊伍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跨區域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指揮、協調、監督和考核評估等職責;組織查處跨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督辦城市管理工作中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指導開展拆違控建工作;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執法執紀督察和管理工作;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受理上級機關和相關部門轉辦、交辦及民眾投訴舉報的各類案件;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研究制訂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考核評價體系,指導全市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考核及驗收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編制19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莊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孔令東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1日,棗莊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環衛科被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2月,入選2021年全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的集體名單。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