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民政局

棗莊市民政局

棗莊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棗莊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108號)和《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棗發〔2018〕39號),市民政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莊市民政局局長:李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民政局
  • 外文名:Zaozhu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李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負責起草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非公募基金會)相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共棗莊市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審查、呈報市級、區(市)、鎮(街)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負責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際以及縣際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工作。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辦涉港澳台居民和華僑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政策,指導、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負責民政宣傳、信訪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民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市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起草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民族宗教團體有關管理工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民族宗教團體業務管理。
3、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
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市民政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民政綜合性政策理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宣傳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掛市社會組織綜合黨委辦公室、社會工作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非公募基金會)相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轄許可權承擔對社會組織依法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責,指導區(市)社會組織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指導做好市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做好市民政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對在市級登記且沒有落實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行兜底管理,指導在區(市)民政部門設立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承擔中共棗莊市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服務政策並指導落實,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政策。指導全市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市級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並指導區(市)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擬訂全市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五)區劃地名辦公室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呈報鎮(街)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負責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縣際邊界爭議,承辦與鄰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查、調處工作。
審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市際、縣(市)際邊界地名命名、更名。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審定本市行政區劃、邊界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承擔市地名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掛兒童福利科牌子)
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承辦涉港澳台居民和華僑收養登記工作。
(七)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政策,指導、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紀檢、工會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莊市民政局局長:李勇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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