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棗莊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108號)和《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棗發〔2018〕39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市住房建設事業發展中心黨組書記:劉全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Zaozhuang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劉全義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法律、法規,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戰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建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七)擬訂全市城市設計、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及驗收、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特色村鎮保護和監督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城市建設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城市建設、燃氣、供熱行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年度計畫。管理城市建設檔案;負責燃氣、供熱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九)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十)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
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房屋登記工作,共同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台建設。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
(十一)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制定、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市級承擔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區(市)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職責分工

1、關於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以及概算審批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後期,負責初步設計審批工作,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審批概算方案。市發展改革委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概算方案並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批,參與初步設計工作。
2、關於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線網規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建設;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
3、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4、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
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會務、政務信息報送、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訪、督查、保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設信息網站的日常更新、維護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規範性檔案;牽頭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綜合調研;指導本系統普法、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勞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行風建設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績效的組織、督導、審核;負責本部門預算編制和具體執行,批覆所屬單位預算;負責審計調查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局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審計、核定。
(四)城市建設科
擬訂城市建設和燃氣、供熱行業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指導燃氣、供熱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燃氣、供熱等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建設;指導海綿城市、綜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有關工作;參與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重點工程項目計畫並指導、監督執行;參與研究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和經濟運行分析。
(五)建築市場與工程監管科(掛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參與擬訂建築業發展改革和建築市場管理的政策、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指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制訂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的投訴相關工作。
(六)節能科技與勘察設計科
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市場與質量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建設科技以及智慧住區、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重大項目以及試點示範。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發展政策,科技項目研發、合作和引進,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及驗收、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大中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參與概預算方案的審批。指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有關協調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七)村鎮建設科
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研究,制定新型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政策措施;組織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示範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城鎮化統計監測;擬訂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指導實施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特色村鎮保護和監督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限額以下鄉村住房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新生小城市、省級示範鎮、各類特色小鎮和美麗村居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八)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和物業服務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穩定住房價格的措施並監督執行,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物業服務行業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制定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關於房產信息核查方面的工作;參與擬訂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扶持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使用行政編制30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市住房建設事業發展中心黨組書記:劉全義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市住房建設事業發展中心黨組副書記、主任:李玉森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聶存明、賈建軍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調研員:胡夫海、陳婭莉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丁善意、杜益偉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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