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機構改革要求和《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事項的批覆》(魯編【2012】23號),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為棗莊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掛棗莊海峽兩岸交流基地辦公室牌子,正縣級規格。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貫徹黨中央關於古城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古城保護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主任:王廣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Zaozhuang Taierzhuang Ancient City Management Committee
  • 機構屬性:政府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王廣金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棗莊市實施〈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辦法》等景區和古城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二)負責組織擬定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的發展規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具體實施台兒莊古城的相關規劃和保護措施。會同台兒莊政府編制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總體規劃和發展計畫,擬定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建設管理規定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台兒莊古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維護台兒莊古城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台兒莊古城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在台兒莊古城內具體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環境保護、公共場所衛生、文物保護、文化市場、價格、食品安全管理和漁業管理工作中有關電魚或者毒魚方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組織市、區有關部門做好台兒莊古城歷史人文資源和抗戰文化、運河文化、魯南文化等傳統文化的蒐集、整理和運用。
(五)負責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加強與國內外相關管理研究機構的溝通、聯絡,組織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的學術研究和對外交流。
(六)負責對接國家、省有關部門及協調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工作。
(七)協同市委統戰部(市台辦)、台兒莊區組織海峽兩岸人員、文化、經貿等交流活動。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職責分工
台兒莊古城由市、區兩級共同建設和管理,建設、維護和運營以台兒莊區為主,管理以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為主。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依據《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和《棗莊市實施〈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負責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工作。
台兒莊區負責台兒莊古城運營機構的監管和台兒莊古城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配合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做好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建設管理和運營工作。
2、關於台兒莊古城治安、消防職責分工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負責台兒莊古城景區治安和消防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公安局台兒莊分局及古城派出所負責台兒莊古城景區的治安、大型活動安保防範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障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台兒莊區有關部門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派駐台兒莊古城景區消防機構負責台兒莊古城景區內的有關消防管理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台兒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審核台兒莊古城消防設計方案,檢查消防設施的落實情況,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3、關於台兒莊古城旅遊市場監管職責分工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根據《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和《棗莊市實施〈山東省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辦法》在台兒莊古城內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司法、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依法履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之外的其他職責,對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的活動予以支持配合;台兒莊區政府及其有關執法機構負責古城景區外的相關執法活動。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和台兒莊區人民政府建立台兒莊古城景區信息共享機制和聯合執法辦公工作機制,加強實施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全過程監管。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作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紀檢監察、財務管理、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規劃管理部。負責擬定台兒莊古城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傳承,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文物保護及遺產保護工作;負責台兒莊古城行政綜合執法,監督行政處罰權行使工作,修訂部門權責清單、規範性檔案;負責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立法調研、法制宣傳;制定執行台兒莊古城的有關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旅遊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台兒莊古城水系道路、古樹名木、綠化亮化和店鋪裝修的監管;負責協調市區有關部門做好台兒莊古城的規劃管理工作。
(三)文化產業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總體規劃和發展計畫, 建立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創新生產經營機制,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擬定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建設管理規定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古城景區內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規劃、招商、建設、協調和管理,宣傳推介文化產業品牌,做好國內外文化市場開發;配合有關部門策劃和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指導台兒莊古城文化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文化產業統計,負責文化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經營秩序。
(四)交流合作部。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管理研究機構的溝通、聯絡,組織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的學術研究和對外交流;協同市委統戰部(市台辦)、台兒莊區組織海峽兩岸人員、文化、經貿等交流活動。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日常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承擔。
第四條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掛棗莊海峽兩岸交流基地辦公室牌子)行政編制14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主任1名(按有關規定配備)、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行政編制

棗莊台兒莊古城行政執法大隊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7名,配備大隊長、教導員各1名、副大隊長2名。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台兒莊古城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魯政字〔2015〕136 號)的規定,以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名義在台兒莊古城內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文化交流中心(掛棗莊台兒莊古城遺產保護辦公室牌子)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7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承擔台兒莊古城歷史人文資源和抗戰文化、運河文化、魯南文化等傳統文化的蒐集、整理和運用;承擔與國內外相關管理研究機構的溝通、聯絡,及台兒莊古城保護管理的學術研究和對外交流;參與有關台兒莊古城文化展示的有關設計規劃和管理。

現任領導

棗莊台兒莊古城管理委員會主任:王廣金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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