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梧州市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現任領導

梧州市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林灩(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梧州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實施意見,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辦法,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實施辦法,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險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區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上報。
(七)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並指導和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助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協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引進,協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安置與有關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有關政策的落實工作。
(九)貫徹和組織實施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法規、規章;貫徹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貫徹和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協同組織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自治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政策,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
(十二)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擬訂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四)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及檔案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其他部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協調、指導、監督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基金監督和財務股
(三)工資福利股
(四)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股
(五)人力資源市場和就業促進股(掛軍官轉業安置管理辦公室牌子)
(六)勞動監察和信訪股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培訓股

人員編制

1.人員編制
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納入梧州市核定的197名區直行政總編制中,實行動態管理。
2.領導職數
龍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內設股室各設股(室)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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