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長洲區林業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試行)》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6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報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舉報投訴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
2016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要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回響民眾期盼,維護民眾知情權,增進行政機關透明度,樹立文明良好形象,一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年內,我局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84條,沒有接到公開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的申請,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行政複議案件。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及時公開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我局及時公布了2015年長洲區林業局決算及“三公”經費決算編制說明及補充說明,詳細反映“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及上年度執行情況,提高我局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透明度、公開度,為方便民眾監督提供便利及依據。
2.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我局不斷修改完善《長洲區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長洲區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主動公開的範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程式等作出詳細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並按時將應主動公開的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公開發布。
3.及時更新政府網站內容。今年來,我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將本局部分非保密信息公開。一年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共84篇(次),有工作動態類、法律法規類和財政信息類等,方便民眾諮詢、了解相關事宜和辦事流程,提高了我局服務水平,促進辦事效率的提高。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
2016年,我局認真實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答覆機制,提高回復質量。年內未發生公開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的申請事宜。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無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面向廣大民眾,在堅持林業機關保密原則的基礎上,對應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適時公開,無收費權責,不存在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或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度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加大、成效明顯,但與新形勢發展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三是人員技術力量上存在短板和薄弱的地方,一定程度上跟不上新形勢發展需要。
針對上述問題,今後我們將採取以下措施加以解決:一是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操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二是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加大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檔案的公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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