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長洲區農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7年,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和規範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14〕75號)要求以及《梧州市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梧政辦發〔2009〕158號)的規定,現將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
2017年,長洲區農牧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不斷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信息公開要求。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到全局各項工作,必須實行統一領導,建立多方參與、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合理運行的有效機制。局領導把信息公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主要負責人親自負責,明確由局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信息公開工作,設立專職人員負責向各站股室收集整理公開信息,達到了“全覆蓋”和“無縫隙”,形成了橫向廣泛參與、縱向分級負責的信息網路。
(二)豐富公開內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信息公開的內容和速率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核心,嚴格按照《條例》和《通知》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全局信息公開的維護管理和公開信息的編輯、審核,加強對全局信息更新的監督管理,有效保證了電子政務信息更新速率和數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未發現有虛假、不完整信息發布。
(二)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2017年,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67條。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我局未發生有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三種情況均無。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服務民眾、服務社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的進步,但還存在以下不足: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足,政府信息公開的尺度難以把握等問題;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現有制度執行力度還有待加強。
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一是理順工作機制,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監督管理。二是對涉及人民民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信息、決策應及時公開,同時有區別地抓好對內與對外公開,提高公開針對性。
(二)加大公開力度及時效,切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特例”的總原則,除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發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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