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長洲區林業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梧州市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梧政辦發〔2009〕158號)的規定,現將梧州市長洲區林業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一)領導重視,制度健全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本著客觀、公正、及時的原則,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對各股室辦的工作職責進行規範和明確。各股室辦負責需公開信息的編制、內容審核。局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操作。對我局需公開的政府林業信息進行了公開,方便廣大民眾查閱和了解。及時地把林業政策、林政執法、行政審批、我局的便民利民措施、林業發展方向、辦事程式和林農急需掌握的林業實用技術、病蟲害防治方面知識等通過這個平台向社會公開。  
(二)規範管理,責任明確
  根據《條例》要求,結合林業工作實際,我局將信息編制工作進行細化,分解,逐級進行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既實現了“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又保證了公開信息不涉密。由於各部門的責任明確,公開信息工作實現了規範化、長效化。
  (三)加強學習、保證質量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參加組織的各類業務知識培訓,及時組織本局各股室辦信息編制人員對信息編制等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信息公開意識,促進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推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公開形式:通過信息公共網站形式滿足人民民眾獲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資源的需求。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在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了投訴電話和建議諮詢欄目,一年來沒有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事項。
五、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一些政府信息公開管理體制保障不夠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信息水平有待加強。這些問題,應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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