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40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4〕41號)以及《關於印發廣西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發改經體〔2014〕1467號)精神,按照2014年9月1日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和2014年9月28日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培訓會議的部署要求,為全面推進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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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40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4〕41號)以及《關於印發廣西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發改經體〔2014〕1467號)精神,按照2014年9月1日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和2014年9月28日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培訓會議的部署要求,為全面推進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

(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目標。
改革現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五類定向化保障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二)組織機構。
成立梧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市長朱學慶擔任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浩嶺,市政府黨組成員、市粵桂辦主任徐文偉擔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市政府辦公室、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以及涉及車改的職能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全市車改工作的總體推進,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3個專項小組,分別為車輛處置組、司勤人員安置組、監督檢查組。
各縣(市、區)也要相應成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及推進、處置、管理等工作。
(三)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制定和審批。
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後,以市政府檔案報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批。市直機關和各縣(市、區)制定實施方案,報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批。
(四)總體推進進度要求。
2015年1月底前編制完成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參公)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報自治區審批,2015年底前完成車改工作。2015年6月20日前報送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改方案,用2到3年的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工作流程

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包括調查摸底、車輛保留與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公務交通補貼測算與標準制定、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與公務交通補貼發放監督檢查等內容,流程如下:

工作方案

(一)推進進度。
1.根據2014年9月28日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培訓會議精神,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黨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審批,從嚴控制非參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購置審批。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學習與培訓、數據摸底統計工作。數據摸底統計工作是車改的重要基礎,只有摸清了車輛、司勤人員、參改人員和公務用車各類支出成本的底數,才可以科學制定補貼標準、車輛處置辦法和司勤人員安置辦法。由於該項工作涉及檔案規定內容較多、專業性較強,通過計算機軟體進行統計,為做好摸底統計工作,10月中旬前分批次對市直單位、各縣(市、區)具體負責摸底統計工作的業務人員進行學習培訓,確保摸底結果準確。
2. 2014年10月30日前,由市財政局牽頭開展摸底調查,並按時上報摸底結果。
3.2014年12月25日前成立梧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專項小組機構、工作人員、工作場所、工作經費等,啟動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4. 2015年1月20日前,在摸底統計和調研的基礎上,編制市級總體方案,包括車輛處置方案、公務交通補貼方案、司勤人員安置方案、車改監督檢查制度,徵求意見,於1月25日前完成修改,匯總形成全市總體方案(初稿),並上報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根據會議意見修改並再次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後上報自治區審批。
5. 2015年2月,根據自治區批覆的梧州市公車改革總體方案,市車改辦編制具體的實施方案。
6. 2015年3至12月,全面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12月底前完成公務用車處置、司勤人員安置工作,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7. 2016年6月底前,開展參改單位自查和全市督查工作,檢查公務用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使用情況、司勤人員安置情況、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和實行情況,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8. 2015年1月,按照自治區部署啟動國有企業摸底調查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梧州市總體方案,報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批。
(二)工作安排。
1. 由市財政局牽頭,於10月上旬開展具體工作人員培訓和摸底統計工作,確保摸底工作於10月底前完成。
2. 從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監察局等單位抽調10名同志,其中牽頭部門工作量大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社局各抽調2名,市審計局和監察局各抽調1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抽調1名,市公安局抽調1 名同志,於2014年12月下旬開始集中辦公,到車改完成,要求抽調人員原則上在車改工作期間不再負責單位其他工作,責任心強、保密意識強、業務熟悉,同時辦公地點、經費條件同步落實予以保證。
3. 要充分借鑑區內各市好的車改經驗,以及與我市類似的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車改做法,提高我市方案的可操作性。
4. 採用設定專項研究課題的方式,委託承擔過梧州市重大研究課題的研究機構或者社團,於2014年10月起,與車改摸底工作同步啟動車改方案調研工作,形成調研報告,作為編制總體方案的重要依據,課題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確保。
5. 加強與自治區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充分溝通與匯報,爭取自治區更多的指導和支持,確保我市的總體方案順利通過自治區審議。
(三)工作制度。
1. 領導小組會議制度。
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領導小組副組長、成員參加。
主要議題:討論審議重大問題,研究審定重要政策制度,安排部署階段性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
2. 辦公室會議制度。
由辦公室主任召集,辦公室成員參加。
主要議題:提請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落實領導小組會議決定事項,討論有關政策制度,研究解決執行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問題。
3. 專項小組會議制度。
由各工作組負責人召集,有關工作人員參加。
主要議題:貫徹落實辦公室主任會議決定事項,研究工作計畫,布置工作任務,明確任務分工,督促工作落實,並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
4. 聯絡員工作制度。
建立聯絡員工作制度,各參改單位、各縣(市、區)指定1名聯絡員,接受辦公室的指導和溝通工作,確保車改工作精神和要求上傳下達的暢通。
5. 信息報送制度。
制定車改信息報送制度,由辦公室定期編制車改進展情況簡報,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和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高度負責,全力做好本單位的數據填報及下屬單位的數據匯總工作。各單位要明確牽頭負責部門和專門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該項工作,並確定1名處級負責人和聯絡員,將負責部門以及負責人、聯絡員的姓名、職務及聯繫方式於1月30日前報送市車改辦公室。
2. 真實填報、加強核查。為保證統計工作的真實性、準確性,各單位要組織人員對統計數據進行真實填報和認真核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有不確定的情況或不在表格涉及範圍內的公務用車,及時與市車改辦溝通,不得瞞報、假報、轉移不報等。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3. 注意保密,按時完成。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社會高度關注,各單位要做好相關保密工作,不得將統計數據及相關情況向工作範圍以外透露,不得向下級單位發放統計光碟,不得用網際網路報送統計數據,確保統計工作平穩按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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