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簽署,又稱“條約的簽字”。是指談判一致同意條約約文、締約各方於條約約文之下簽署各自姓名,以示認證約文或受其拘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約簽署
- 定義:談判一致同意條約約文、締約各方於條約約文之下簽署各自姓名、以示認證約文或受其拘束
條約簽署,又稱“條約的簽字”。是指談判一致同意條約約文、締約各方於條約約文之下簽署各自姓名,以示認證約文或受其拘束。
條約簽署,又稱“條約的簽字”。是指談判一致同意條約約文、締約各方於條約約文之下簽署各自姓名,以示認證約文或受其拘束。認證約文,締約國家初步同意締結該約,但受其拘束尚須經過枇準。締約國之簽署代表上述何種意義,根據當事國意思...
《巴黎條約》(英語:Treaty of Paris (1783))是1783年9月3日,美國與英國在巴黎簽署的和平條約。1775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後,北美殖民地與英國戰爭期間利用歐洲國家與英國的矛盾,同法國、西班牙和荷蘭結成聯盟並爭取俄國武裝中立。英國在軍事和外交上的失敗,遭受國內反對派的攻擊。在約克鎮慘敗後英國與美國談判。英...
條約正式簽訂以前的一種簡易簽署形式。它通常不具有與正式簽字同樣的法律效果,只構成對條約約文的認證。草簽通常使用於締約各方意欲在締約談判結束以後經過一段時間才舉行條約簽署的情況。條約草簽後,須繼之以正式簽字。只有正式簽字日期方能作為有關國家成為條約簽字國的日期。保留 條約保留是指一國在簽署、批准、接受...
指國家有權機構對其代表所簽署的條約的最後確認。根據各國的憲法和實踐,有權批准條約的一般是國家元首或議會,有時國家元首根據議會的決議來批准。有些條約可採取簡易的批准方式,即由政府核准。一般說國家沒有義務必須批准其代表所簽署的條約。除批准外,一國表示同意接受條約拘束還可用接受、贊同等新方式。交換批准書...
五大國簽署海軍條約是指1930年4月21日,在聖詹姆斯宮舉行倫敦海軍條約的簽字儀式。1930年4月21日,以控制海軍軍備競賽為目的的倫敦海軍條約,在聖詹姆斯宮舉行簽字儀式。這個條約是5個海軍大國進行長達14個星期討論的結果。這5個國家是英國、美國、日本、法國和義大利。法國和義大利不同意條約的具體條款,因此,對海軍...
參與簽訂該條約的為原歐共體的12個國家,即:比利時、丹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希臘、西班牙、法蘭西共和國、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芬蘭、奧地利和瑞典於1995年1月1日加入。簽署國家 原歐洲共同體12國 比利時 丹麥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希臘 西班牙 法蘭西共和國 愛爾蘭 義大利 ...
此時,面臨納粹侵略威脅的蘇聯,為擺脫東西受敵的危境,一方面支持中國抗戰,以束縛日本手腳;另一方面力求和日本簽訂條約,保障東部邊境的安全。1940年7月起,在日本的倡議下兩國開始會談。8月底談判一度中斷。德意日三國軸心同盟條約簽訂後,日本政府又致力於蘇日中立條約的談判,日本提出《日蘇互不侵犯條約方案》。並...
《民四條約》的簽訂,使日本侵略勢力在滿蒙、山東得到鞏固和擴展,在華中華南也有所增進。條約原文 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 大中華民國大總統閣下及大日本國大皇帝陛下,為發展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兩國間之經濟關係起見,決定締結條約。為此,大中華民國大總統閣下任命中卿一等嘉禾勳章外交總長陸徴祥,大日本國...
經談判,曾紀澤和俄外交大臣N.K.吉爾斯簽訂該條約。1880年2月19日,清廷頒發上諭,任命大理寺少卿、駐英法公使曾紀澤為出使俄國欽差大臣,希望在對俄酌量讓步的基礎上改訂《交收伊犁條約》,挽回一部分主權。7月30日,曾紀澤及其隨員抵達聖彼得堡。俄方以條約一經簽訂,不能更改為由,拒絕開議。幾經交涉,才...
談判和簽署條約、協定的決定程式如下:(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談判和簽署條約、協定,由外交部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外交部提出建議並擬訂條約、協定的中方草案,報請國務院審核決定;(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名義談判和簽署條約、協定,由外交部提出建議並擬訂條約、協定的中方草案,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列強得知《日美友好通貨條約》簽訂的訊息後,紛紛前來分沾利益,與幕府訂立條約。1858年7月29 日至10月9日,70餘天中,美、荷、俄、英、法等五國先後與日本訂立了通商條約,取得自由貿易權、關稅率協定權、領事裁判權等一系列殖民特權,日本則在貿易、關稅、司法等方面喪失國家主權,瀕臨淪為半殖民地的危險邊緣,...
中俄滿洲條約共12條,是中國清政府與沙皇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簽約背景 中國內蒙古東北部呼倫貝爾地區與俄羅斯毗連的水界和陸界,是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和1727年中俄《恰克圖條約》劃定的。但隨著沙俄侵略勢力的擴張,這一帶界務糾紛日漸增多,俄國人非法越界侵占中國領土的事件屢有發生。清政府為防止沙俄擴大侵略...
英俄條約由英國與俄羅斯在1907年8月31日在聖彼得堡簽訂。是大英帝國和俄羅斯帝國在中亞大博弈的一部分。它界定兩國在波斯、阿富汗與中國西藏地區的勢力範圍。沙俄得到波斯灣北部,而英國則獲得南部近波斯灣的地區。條約之目的主要是防止德國擴張至該地。 條約並不被伊朗,阿富汗,中國(清)所接受。是英國駐俄大使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