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對此,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條約是各締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定,其主效的方式和日期,也由締約方自行決定,一般是在條約中明確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約生效
- 定義: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
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對此,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條約是各締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定,其主效的方式和日期,也由締約方自行決定,一般是在條約中明確規定。
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在法律上成立,並對各締約方產生拘束力。對此,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定,條約是各締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定,其主效的方式和日期,也由締約方自行決定,一般是在條約中明確規定。條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訂的,...
生效 條約生效是指條約對締約國開始發生拘束力。生效方式和日期取決於條約規定或締約各方的協定。雙邊條約生效大約有3種方式:1.自簽字之日或規定之日起生效,不需批准或交換批准書。這種條約多是一些經濟、貿易、技術合作或文化等方面...
指由受權簽約的代表在條約正式文本上籤名,以表示締約國同意接受條約的拘束。雙邊條約簽字前由締約國雙方代表互閱簽約的全權證書,多邊條約則由締約國代表組成全權證書審查委員會審查。一般的條約自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不需批准或其它手續...
《馬拉喀什條約》全稱《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是國際著作權體系中的歷史性條約,於2013年6月27日在馬拉喀什簽署,於2016年9月30日生效。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
邊界條約生效有兩種情況:①從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如1978年中國和尼泊爾的邊界條約直接由兩國元首簽訂,在最後條款中規定“自簽字之日起生效”。②待雙方交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如1999年12月30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
條約法(law of treaties)是調整國際法主體之間條約關係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條約的締結、生效、適用、解釋、無效、終止和暫停施行等方面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條約法簡介 前款規定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是指 (一)友好...
歐洲聯盟條約(Treaty on European Union),又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首腦會議上通過的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條約。1993年11月正式生效。1991年12月9~10日,第46屆歐共體首腦會議在荷蘭的馬斯特...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和有關協定的簽訂,是新中國外交取得的重大成果。4月11日,中蘇新約及有關協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正式批准生效。在批准這一條約時,毛澤東強調指出:“這次締結的中蘇條約和...
第四十二條雙邊條約需要與締約另一方相互通知完成條約生效所需國內法律程式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在完成批准、核准或者備案手續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或者報送外交部登記時,函請外交部辦理。除登記情形外,函件應當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巴拿馬運河條約,又稱托里霍斯-卡特條約,是巴拿馬軍政府領導人奧馬爾·托里霍斯·赫雷拉與美國總統吉米·卡特於1977年9月17日簽訂的關於巴拿馬運河主權過渡的條約,以取代原1903年簽訂的舊條約。同年10月1日新條約生效,有效期到1999年12...
第五章 條約的生效和暫時適用 第一節 條約的生效 第二節 條約的暫時適用 第三編 條約的效力 第六章 條約的適用 第一節 條約在時間上的適用範圍 第二節 條約在空間上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新的實踐——條約在中國特別行政區的適用...
2020年8月17日至21日,《武器貿易條約》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由於新冠疫情原因通過書面方式召開。中方全程參加《武器貿易條約》談判,為條約達成發揮了建設性作用,條約生效後作為觀察員積極參加歷屆締約國大會。2020年8月17日,中國首次以締約...
就此問題的談判應在條約生效後儘速開始進行。具有這種願望的無核武器的締約國也可以根據雙邊協定獲得這種利益。第六條 每個締約國承諾就及早停止核軍備競賽和核裁軍方面的有效措施,以及就一項在嚴格和有效國際監督下的全面徹底裁軍條約,...
1951年8月30日,美國與菲律賓在華盛頓簽訂《美菲共同防禦條約》。1952年8月27日,《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生效,有效期無限。質疑聲音 2018年年12月28日,洛倫扎納表示,已經指示國防部律師審查菲美兩國簽署的《共同防禦條約》,如果“該...
又稱《新日美安全條約》。日本和美國繼《日美安全條約》後的又一幹事同盟條約。1960年1月19日日美雙方於華盛頓簽訂了《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6月23日生效。條約共10條,主要內容為:美國繼續有權在日本駐紮軍隊和使用軍事基地;...
凱恩斯預言德國在條約生效30年內無法支付高於20億馬克的賠款,曼托索稱在1933至1939年間德國在重整軍備上花費了7倍於此數的金錢。法國普遍的意見是和約對德國的懲罰太輕,不足以防止德國東山再起,特別是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原則導致東歐碎片化...
1924年統一提單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是在1924年08月25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31年06月02日起生效。簡介 本公約簡稱為“海牙規則”(HagueRules),於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召開的海洋法外交會議上通過,1931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