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省與市(州)和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性財稅立法規劃,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稅法規草案、實施辦法和規章
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省稅政事項,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要求省一級承擔的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省和省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負責制定全省行政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省級機關
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
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
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
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省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
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省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
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省財政業務培訓。
(十四)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職責
領導簡介及分工
(一)
黨組書記、局長趙云: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黨建及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工作。
(二)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明:負責分管股室歸口管理單位財政財務和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分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政策性農業保險、外事外債、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經濟建設股、投資管理股、外事外債股、企業金融股;協助趙雲同志分管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管理辦公室。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縣惠民資金管理中心主任)熊英:分管財政資金籌集調度撥付、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監管、
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惠民資金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縣惠民資金管理中心工作;分管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國庫股(採購監管股)、綜合非稅股。
在邱紅同志交流掛職期間,協助管理法規會計股(行政審批股)、縣會計學會、縣珠心算協會工作。
(四)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邱紅: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人事培訓、群團、統戰、計畫生育、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審批、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紀檢組、監察室、工會工作;分管人事培訓股、法規會計股(行政審批股)、黨總支、婦委會、團支部、縣會計學會、縣珠心算協會。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光永:負責分管股室歸口管理單位財政財務和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會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
在邱紅同志交流掛職期間,協助管理人事培訓股工作。
(六)黨組成員、縣農發辦主任何俊:負責分管股室歸口管理單位財政財務和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分管農業股。
(七)黨組成員、縣財監局長蒲江林:負責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分管創建、綜治、維穩、安全、信訪、掛幫包、機關管理及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縣財政監督檢查局工作;分管辦公室(信息管理辦)。
在邱紅同志交流掛職期間,協助管理紀檢、監察工作。
(八)黨組成員、總會計師何靜:負責總會計師工作;分管財政收支預算、政府債務、
農村綜合改革、鄉鎮財政、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預算股、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協助趙雲同志分管縣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九)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張興明: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總預算會計及財政資金調度撥付、預算執行和決算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監管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國庫股(採購監管股)工作。
(十)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主任甘曉梅: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現場監管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
(十一)黨組成員、機關黨總支書記何德勇:負責機關黨務、外事外債、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行政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持機關黨總支、投資管理股、外事外債股工作。
在邱紅同志交流掛職期間,協助管理工會、婦委會、團支部工作。
協作配合工作
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運行,實行局領導協調工作制度(AB角):張明同志與張光永同志互為AB角;熊英同志與何靜同志互為AB角;何俊同志與蒲江林同志互為AB角。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信息管理辦)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辦督辦、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績效管理、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網路信息發布和安全管理;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縣財政信息網路和數據通行庫的建立、運行管理和維護;承擔政府財政管理大平台系統建設和財政系統計算機技術服務;負責全縣“金財工程”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
(二)綜合非稅股
分析預測
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改善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
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和執行土地收入政策;負責管理政府性基金和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審查縣級其他
經營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和執行
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罰沒物資監管及有關工作。
(三)法規會計股(行政審批股)
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擬訂和執行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縣稅政事項。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提出全縣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
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工作,負責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承辦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預算股
擬訂全縣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匯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編制年度縣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縣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批及調整工作;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縣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調整及執行工作;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負責縣級支出績效評價牽頭工作;承擔縣對鄉(鎮)
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辦理財政結算事宜。負責指導和監管鄉鎮財政工作;參與涉農補貼政策研究;負責鄉(鎮)財政考核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財政改革工作;負責鄉(鎮)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公益性建設工作。
(五)國庫股(採購監管股)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和執行全縣國庫管理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承擔
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承擔地方債券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匯總全縣和縣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縣級部門決算。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擬訂和執行全縣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管理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負責審核縣級政府採購預算;核准縣級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縣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
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六)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行政性經費的
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負責擬訂全縣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縣級機關
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縣級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縣級機關
國有資產收益財政專戶管理工作;擬訂縣級行政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七)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相關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擬訂和執行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縣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審核檢查部門(單位)決算。負責擬訂全縣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縣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縣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擬訂縣級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八)經濟建設股
承擔工業、交通、糧食、環境保護、供銷、安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全縣經濟建設、商貿流通、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九) 農業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財政支農政策;擬訂和執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支農專項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管理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以生產資料為補助對象的有關補貼兌付及監管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十)社會保障股
承擔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財政資金;擬訂和執行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
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編制縣級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指導編制並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十一)企業金融股
研究、擬訂和執行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提出縣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相關專項資金;擬訂企業財務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負責地方金融類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編制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負責監繳地方金融類企業
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負責實施對地方金融類企業的財務監管;管理全縣
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負責租賃和監管的企業上繳國有資產收益。
(十二)投資管理股
承擔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資源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和執行能源、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參與擬訂和執行政府建設投資的財政政策;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預算管理;擬訂和執行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項目決算監督;承擔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審核相關部門(單位)決算。
(十三)外事外債股
負責全縣
非貿易外匯管理;擬訂和執行外事財務制度,承擔縣級涉外部門預算的有關工作;參與縣級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和執行全縣涉外、商務發展財政財務政策及財務制度,負責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負責我縣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的全過程管理;負責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建立償債機制。
(十四) 人事培訓股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含紀檢監察人員單列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兼縣國有資產監管辦主任)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14名。
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職數1名。按照縣委辦、縣政府辦《關於轉發<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監察局關於對縣紀委、縣監察局派駐(出)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梓委辦發〔2011〕25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