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市農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農業地方性管理規定;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改革。
(二)擬訂種植業、水產養殖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制定相關涉農管理規定。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
(四)組織落實促進糧食、水果、水產品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和有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項目的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五)擬訂農產品加工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進出口的建議,參與擬訂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及時向上級部門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等行政執法檢查;負責農業機械生產安全、漁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農作物種植業和漁業重大病蟲監測預警和防控,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作物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規定,組織監督農作物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農作物和水生動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普查,負責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和水生動物檢疫有關工作。
(九)指導農業救災復產工作,收集和統計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的調備和下撥,提出生產救災安全建議,指導農業災後恢復生產,組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十)制定農業科技、農技推廣的規劃,擬訂有關規定,指導現代農業產業化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科技示範和技術下鄉,組織協調引進農業優良品種與先進技術,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植物和水生動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田基本建設規劃,指導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工作。
(十四)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綜合分析和反映“三農”工作動態,收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檢查和督促實施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各專項預案;協調處置農業突發公共事件;組織協調農業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工作;協調各縣(市、區)農業應急工作;牽頭協調局屬單位及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人:李深遠)
綜合科:
負責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檔案、會議材料等;負責農業、漁業的調研工作;負責農情收集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年鑑的修編工作。
(負責人:李必成)
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有關產業的政策法規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其他部門起草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規定、辦法的審核工作;指導農業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政策性和綜合性調研,承擔規定、辦法檔案的起草工作。
(負責人:鄒亮平)
發展計畫科:
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協調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承辦重大農業、漁業建設項目報批的工作;開展農業對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台灣農民創業園等建設工作;提出農業利用外資和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及有關辦法,指導農業外資企業發展,推動農業對外開放;組織協調農業會展、展銷、洽談、論壇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外事工作。
(負責人:溫桂忠)
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
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辦法建議;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資產管理;協調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工作;承擔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負責人:梁文華)
農村改革發展科:
溝通聯繫市直涉農單位的有關工作;調查研究“三農”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和起草有關涉農辦法建議;組織開展上級“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調查研究農村改革與發展情況並提出相關規定建議;了解掌握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經營管理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金融保險制度和農業、漁業體制改革創新。
(負責人:何其清)
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建議;制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適用技術措施;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農業機械,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組織農機化的示範、推廣、套用、適用科研項目的論證、開發;組織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農機產品的試驗鑑定和認證管理;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農業作業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指導農機化推廣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救災柴油分配方案的制訂;協調農機安全生產和農機農業作業安全事故統計工作;承擔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機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
(負責人:黃粦祥)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落實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開展項目前期的準備和申報工作;按省有關部門批准的計畫組織項目實施,對竣工項目組織全面驗收;指導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和項目區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人:張世旋)
種植業管理科:
擬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種植業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組織農作物新品種的審定工作;組織種子產品質量監督、登記、管理和檢驗等工作;負責指導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撥工作。
(負責人:徐秋明)
植保土肥科:
負責土壤肥力監測、普查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辦法建議;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指導農作物病、蟲、草、鼠、螺等的防治工作;控制危險性病、蟲、草蔓延擴展;指導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和國內農作物種子、苗木、產品檢疫工作。
(負責人:朱昔賢)
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業(漁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定;管理、指導農業(漁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農業實用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協調引進農業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農業科技宣傳;負責農學會的組織工作,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負責農用地、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主管的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負責農業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的認證管理及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負責人:溫偉明)
農業環保能源科:
制訂農村能源發展規劃;組織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負責人:王俊峰)
市場與經濟信息科(掛梅州市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牌子):
擬訂農產品、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制訂“菜籃子”工程規劃,管理出口蔬菜基地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價格等農業信息的收集;負責梅州農業信息網站的建設和管理;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人:姚永升)
水產辦公室:
研究提出漁業生產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指導漁業生產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漁政、漁港、漁船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和水產苗種調運的檢驗、檢疫及魚用飼料、魚藥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產新品種和適用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水產苗種工程、特色養殖、商品魚基地、漁業現代化、重點漁業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水產養殖動植物病害測報和防治工作;負責漁業生產計畫的編制和生產統計。
(負責人:吳新方)
人事科(與農業系統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勞動保險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市直農業系統的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紀檢組工作。
(負責人:陳厚康)
財務科:
負責編制市財政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撥給農業各項經費以及部門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並組織執行,管理各項資金的使用;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負責人:齊桂珠)
下屬機構
梅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負責人:謝岳昌
職 務:所長
辦公電話:
郵 箱:
辦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51號
主要職能:梅州市農科所隸屬於梅州市農業局,為副處級機構建制。主要職能(公益性職能)是貫徹落實“科技興農”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的戰略方針,圍繞“梅州農業生產發展、農民增收”這一中心,承擔國家、省、市農業科研課題,包括承擔國家柑橘產業技術體系沙田柚綜合試驗站、國家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國家東南區玉米試驗基地、省級區域性農作物良種中心、省農業現代化示範區金柚科研培訓示範基地、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省嶺南水果產業體系創新團隊(梅州)綜合示範與培訓站、省水稻產業體系創新團隊(梅州)綜合與示範培訓站等“國家級基地2個、省級中心2個、省級基地6個”重要項目。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選育、示範和推廣工作。包括水稻、玉米、甘薯區域性試驗,引進糧、油、果、菜、花、藥、茶、水產等名優新品種,研究栽培管理和繁育技術,推廣良種良法。推動農業科技進步,輻射良種和先進技術,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促進梅州山區農業經濟發展、農民增收作貢獻。開展區域性試驗,引進名優新品種,研究栽培管理和繁育技術,推廣良種良法。
梅州市農業機械推廣站
(梅州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所)
負責人:曾慶文
職 務:站長(高級工程師)
辦公電話:
信箱:
辦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富奇路157-1號
梅州市農作物病蟲預測預報站
負責人:劉高新
職 務:站長
辦公電話:
信箱:
辦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區三角地富奇路157號
主要職能:承擔全市農作物病、蟲、雜草、鼠害、螺害的監測、預警、防治及植保新技術、新農藥的試驗推廣,保障我市農業生產安全、穩定、協調發展。
梅州市水產研究所
負責人:劉興隆
職 務:所長
辦公電話:
信箱: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47-2號
主要職能:以山區漁業經濟品種、嘉應錦鯉的選育和繁殖技術的研究、試驗、表證、示範和推廣為主攻方向,開展套用開發研究,為漁業增效、漁民增收,促進漁業經濟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為本區域內漁業經濟的發展提供公共服務。
廣東省漁政總隊梅州支隊主要職責
負責人:陳愛東
職 務:支隊長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訂我市漁業執法規劃,並組織實施;保護漁業生態環境,保護、增殖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接受省漁政總隊的統一領導及業務指導,領導全市漁業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各縣執法機構的組織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漁業水域的巡航監視,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履行漁港監督職能,負責全市漁業交通安全、漁港建設及漁船事故的調查處理;履行漁業船舶檢驗職能,負責全市漁業船舶登記和職務船員考試、發證、審證、換證;檢查監督全市漁業準入、持證養殖、育苗、捕撈、運輸,檢查處理禁用漁具、漁法和非法漁獲物;負責水產自然保護區、禁漁區保護與管理;擬定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區的規劃及監督、管理、檢查;負責漁業水域的水質監測、漁業污染事故查處監督,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江河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對漁業船舶修造廠進行監督;依法檢驗漁業船舶及其產品。
梅州市農業幹部學校:
負責人:謝真生
職 務:校長
主要職責:培訓鄉鎮分管農業的領導及全市農技人員。
現任領導
梅州市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市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市農業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梅州市紀委派駐市農業局紀檢組長、中共梅州市農業局黨組成員
梅州市農業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總農藝師
市農業局調研員
市農業局副調研員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