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梅州市梅縣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梅州市梅縣區政府原工作部門,是主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梅縣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 地址:梅州市梅縣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我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服務體系建設。
(二)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指導、監督、執行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四)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落實推進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流入地、流出地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三)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五)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六)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對上級撥款擬定分配方案;指導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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