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梅縣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梅州市梅縣區政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和區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
(九)參與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協調推進與港澳服務業的合作。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一)負責全區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承擔區委、區政府網站技術支撐和運行保障。
(十二)協助推進國家、省、市及區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三)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組織協調全區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
(十七)負責全區國有工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擬訂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措施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溝通和聯繫相關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八)協助做好招商引資有關工作。
(十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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