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縣農村經濟發展局

遼寧省桓仁縣農村經濟發展局貫徹國家、省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全縣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桓仁縣農村經濟發展局
  • 地址:鎮海河街
  • 方位:華北
  • 區號:024
  • 郵編:117200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領導班子,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桓仁縣農村經濟發展局主要職責:
(二)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全縣農村政策的研究;組織起草農業產業規劃和有關的規範性檔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按國家、省要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有關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示範園區建設。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擬定全縣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按國家制定的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行政執法及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農機和農墾事業發展的指導及行業管理。
(九) 指導協調農村產業基地建設,發展創匯農業;承辦有關農業和農村方面的涉外事務。

機構設定

農機監理所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
二、負責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辦理登記、入戶、安全技術檢驗、考試考核,核發統一的牌、證明工作。
三、參與新型、改型、改裝的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的審核和安全鑑定。
四、負責在田間、場院和鄉以下道路上停放或作業過程中的農業機械的安全檢查工作,糾正查處違章行為。
五、負責上報和處理農業機械事故。
六、按國家規定收取和管理農業機械監理費。
七、完成主管部門和上級農機監理交辦的各項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農機推廣站工作職責
1、負責農機化新技術、新設備投放市場前的適應性研究、示範和推廣。
2、建立農機適用技術推廣、試驗、示範戶。
3、組織農業機械化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農機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
4、研究適用於本地區的新興機械及生產設備。
5、國內外新機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
6、開展農業機械化技術諮詢和農機化技術服務。
7、承擔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農機化新技術和新機具推廣項目,開展技術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工作職責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承擔著著全縣農作物栽培技術指導與推廣,負責病蟲綜防、植物檢疫、土壤監測化驗、統測統配、蔬菜栽培、高效農田建設、標準化生產無公害農產品基地認證檢測等工作。圍繞我市種植產業結構調整,注重發揮農技推廣體系優勢,加強農業技術試驗、示範和推廣,加快了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下設植保站、土肥站、蔬菜站三個技術業務站。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區、地、縣委關於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對全縣農業生產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供縣委、政府決策參考。
二、參與全縣農業結構調整,參與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農業科技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農牧民培訓和科技隊伍建設。
四、負責全縣農作物的病、蟲、草、鼠的預測、預報,指導農民適時防治。
五、負責全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總結和推廣。
六、開展農業生產技術指導與諮詢工作。
七、負責調查、收集全縣農業生產信息,病、蟲情報,為領導正確指導生產提供決策依據,為農民生產提供技術服務。
八、負責指導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農藥、化肥市場的規範管理。
十、負責調查、檢疫全縣危險性有害生調入、傳出我縣及疫情封鎖防治。
十一、全縣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具體實施工作。
種子管理站工作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種子法》、《北京市農作物種子條例》及國家和北京 市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實施種子產業發展規劃;
2、農作物種質資源的管理: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品種權保護工作;
3、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質量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
5、負責對違反種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的查處及種子質量糾紛的現場鑑定和調 解,負責全區種子經營單位負責人和檢驗人員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工作;
6、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申辦及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
7、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種子管理職責。
農業科學研究所工作職責
一、開展種植業研究與開發,促進農業發展。
二、新品種、新技術的開發。
三、新品種的引種、試驗、示範。
農村審計所的工作職責
我們單位主要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組織財務審計工作,其具體業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負責全縣109個村、1083個村組及村辦企業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情況的審計;
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三、承包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及收益利潤分配情況;
四、對村籌勞使用情況和村幹部離任進行經濟審計,對實行“村會計委託代理制”每年進行一次全面審計;
五、對農村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會資金使用情況及專項資金的預算,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六、接受縣政府的委託審計和鄉鎮諮詢服務。
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 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一、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二、組織、指導農業產業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三、組織農業產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四、負責全縣農業產業發展技術信息的提供與相關技術服務。

領導班子

書 記:姜永利
主持黨務工作。
局 長:徐 波
主持行政工作。
副局長:徐貴利
分管種植業、產業、陽光工程、新型農民培訓。
副局長:李志堅
分管農機引進、推廣、補貼 。
副局長:李福田
分管:衛生、農技推廣、植物檢疫
副局長:張恆大
分管:農經、農村審計、合作社

地理位置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
桓仁縣農村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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