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監察局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1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監察局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7]13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縣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以下簡稱清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監察局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方: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時間: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日
  • 清理範圍:縣直屬各部門
桐府辦發〔2007〕4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縣監察局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日
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實施方案
(縣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縣編委辦、縣發改局、
縣經貿局、縣民政局、縣工商聯、縣財政局、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法制辦)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清理、審核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著力解決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問題,實現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民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推動政府轉變職能、改進工作作風,為全面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奠定基礎。
二、清理範圍和原則
(一)清理工作的範圍
主要包括:縣直屬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參照上述範圍進行清理。
(二)清理工作的原則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級負責、嚴格審核、大幅減少、統一規範”的原則進行。凡可以撤銷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撤銷;凡可以合併的項目,要一律予以合併;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確需保留的項目,要說明具體理由。
予以撤銷的項目: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省級地方性法規及省政府規章規定或不符合實際需要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要求基層、企業、民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
縣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定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
清理工作期間,各鄉鎮、各部門原則上不得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三、實施步驟
清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 動員部署(2007年3月10日前)
1、2007年2月底前建立縣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組成人員名單附後),下設辦公室在縣政府糾風辦;3月10日召開縣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清理工作。
2、各單位要成立清理工作領導和辦事機構,制定清理方案,並於2007年3月10日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機構建立情況及清理方案,並及時安排部署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糾(2007年3月20日前)
1、各單位要按照總體要求和各自的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對本部門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自查,摸清底數,列出具體項目,分別提出保留、合併或撤消的意見,對需要保留的要說明具體理由,並提出相關檔案依據。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要按照要求準確、規範填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登記表》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統計表》,並將自查登記表、統計表及相關檔案依據於3月20日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3、對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清理,由業務主管單位負責提出清理意見,並組織實施。
4、各單位清理工作辦公室要加強對所屬部門清理工作的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或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或部門進行重點督導,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
5、聯席會議辦公室和相關部門清理工作辦公室要公布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受理信訪舉報,並認真進行核查處理,及時反饋情況。
(三)審核上報(2007年3月底)
召開聯席會議,對各單位上報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登記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統計表》和自查報告,特別是對擬保留項目進行分析和審核,提出保留、合併或撤銷的初步審核意見,並報聯席會議審批。
(四)建章立制(2007年4月至5月)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和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和完善加強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於5月底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1、縣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嚴格查處違紀行為;及時收集和匯總相關情況,按時上報市聯繫會議辦公室。
2、縣編委辦: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
3、縣發改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
4、縣經貿局:對所屬企業和涉及企業及聯繫的行業協會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事項進行清理,並提出保留、合併或撤消的初步審核意見報縣聯席會議審定。
5、縣民政局、縣工商聯:做好對社團組織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事項的清理工作,並提出保留、合併或撤消的初步審核意見報縣聯席會議審定。
6、縣財政局:加強對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資金管理,對事業單位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事項進行清理,並提出保留、合併或撤消的初步審核意見報縣聯席會議審定。
7、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8、縣法制辦: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
各級各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制,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清理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統一標準,明確政策,要把清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領導和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各級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對清理工作要負總責,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要圍繞基層、企業和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本部門本系統的業務工作,研究提出具體清理措施。聯席會議責任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要針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及時向政府和上級部門提出對策建議,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並認真抓好落實。
(二)明確工作原則,注重規範
清理工作要堅持“邊清、邊停、邊抓制度建設”的工作原則,堅決防止一邊清理一邊繼續大搞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在清理期間,一律暫停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除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項目外;目前各單位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正在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要一律立即停止,並認真搞好清理整頓,對已收取的費用要立即如數退還。
(三)突出清理重點,上下聯動
這次清理工作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縣直屬各部門;二是全縣社團組織;三是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較盛行,基層、企業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四是專門針對企業和採取收費方式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清理工作要堅持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原則。縣政府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要率先垂範,既要抓緊對本部門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認真清理,逐項提出撤銷、合併和保留的初步意見,並報縣聯席會議審定,又要對本系統的清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四)強化督促檢查,嚴肅執紀
縣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要會同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切實做好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在清理期間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要通過開通舉報電話等方式拓寬監督渠道,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必要時進行公開曝光,達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五)把握輿論導向,搞好宣傳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清理工作的宣傳,充分發揮人民民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各界積極關注、參與清理工作,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要以正面宣傳為主,及時總結和宣傳各地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同時要抓住反面典型案例作深層次報導,確保清理工作健康紮實推進。
桐梓縣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
召集人:王朝焱 縣監察局局長、縣政府糾風辦主任
成 員:謝雲南 縣監察局副局長、縣政府糾風辦副主任
王昌群 縣紀委常委
彭春梅 縣編委辦副主任
羅 迅 縣發改局副局長
羅尚進 縣經貿局副局長
周 理 縣民政局副局長
陳忠強 縣財政局紀檢組長
申 茜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陳 燕 縣工商聯副會長
游禮琳 縣法制辦副主任
梁 錦 縣監察局執法室主任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縣政府糾風辦,具體負責清理工作日常事務。辦公室人員名單如下:
主 任:謝雲南(兼)
副主任:王昌群(兼)
梁 錦(兼)
成 員:王 剛 縣法制辦工作人員
聶 池 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
李碧瓊 縣發改局辦公室主任
周建明 縣經貿局辦公室主任
婁義倫 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
李 燕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
李登權 縣編委辦綜合股股長
許佑德 縣財政局辦公室主任
王小蘭 縣工商聯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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