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桐柏縣委桐柏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桐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桐發〔2010〕3號),設立桐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點:桐柏縣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職責調整

(一)將工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化管理和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管理職責劃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措施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及時提出預測預警和巨觀調控措施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研究提出政府融資的措施,貫徹財政政策、貸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二)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三)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責任,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政府投資、省政府投資、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縣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措施,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措施的制定實施;統籌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措施的制定實施;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組織擬訂縣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五)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監督執行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國家、省、市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畫,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計畫。
(六)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措施,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措施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措施。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節能減排、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八)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責任。起草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依法對全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九)擬定全縣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措施和年度計畫;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措施。
(十)負責全縣以工代賑扶貧工作。貫徹國家以工代賑政策,篩選、論證、上報以工代賑項目,並下達項目計畫,監督、管理項目的實施。
(十一)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辦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制訂和實施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委屬單位的黨群、信訪、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委屬單位幹部人事、目標管理、學習培訓、離退休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承辦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
編制匯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措施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調控的措施建議;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保障經濟運行平穩;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建議;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指導全縣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擬定全縣物流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股
負責做好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擬定專項及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點計畫;協調流通領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措施建議。
(四)城鄉經濟股
編制匯總全縣城鎮發展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城鎮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出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項目有關事宜。組織擬定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發展重大措施;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五)固定資產投資股
編制匯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重點、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的巨觀調節措施;起草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深化全縣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和監督重大投資活動;引導民間資金的投向;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辦理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發展,辦理社會事業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六)能源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全縣能源發展規劃,推進能源資源最佳化配置;協調解決能源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辦理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有關事宜;承辦能源對外合作有關事宜;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工業發展重大問題,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擬訂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措施,指導編制實施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產業集聚區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協調產業集聚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落實產業集聚區發展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做好高技術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和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辦理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的有關事宜。

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
核定駕駛員編制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縣物價局併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後,成立縣物價管理辦公室,承擔原縣物價局的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其機構規格、編制、領導職數、經費供給形式暫維持現狀。
(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縣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重大安全事項,召開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研究。
(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縣商務局負責國家、省、市分配我縣的糧食、棉花、煤炭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商務部、省、市分配我縣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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