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6日,桐柏縣衛生健康委員舉行掛牌成立儀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國民健康、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擬訂推進全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
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探索提出全縣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
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縣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性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
人口老齡化政策性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
公共場所衛生、
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采供血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廣告審查。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建議,提出完善計畫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縣保健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桐柏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負責中醫類醫療機構和醫務入員技術準入、醫療質量、管理評價、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會務、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辦法和標準;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疾病預防控制股(愛滋病防治辦公室)。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上報工作;承擔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全縣衛生健康科學知識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醫政醫管股。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指導全縣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衛生健康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衛生健康科研項目實施、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重點科研基地建設工作;落實國家政策並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性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物政策、基本藥物藥事服務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工作。
(五)基層衛生健康與信息化股。組織實施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基層衛生綜合改革;擬訂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性措施;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承擔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服務“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信息統計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六)婦幼健康股。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的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七)老齡健康股。組織實施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性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性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幹部保健工作的政策、規劃;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縣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承擔縣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建議,組織生育政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九)綜合監督股。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及時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處置信息;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
(十一)職業健康股。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二)規劃發展股。承擔健康桐柏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規劃;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有關愛國衛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實施與監督。
(十三)政策法規信訪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一網通辦”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受理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提供衛生健康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縣本級衛生健康許可項目和確定的其他職權中依申請項目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工作;負責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
(十四)中醫藥發展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醫藥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政策,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技術準入、醫療質量監督管理、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對全縣中醫機構、中醫業務工作實行行業管理;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做好中醫執業醫師考務工作;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和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護土註冊;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方面的規範管理和技術標準;指導和推動中藥產業發展,指導和協調中藥材生產流通體系建設和中藥材基地建設;組織開展中藥資源的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指導和協調中藥製劑規範,繼承並創新中藥生產加工技術;指導和協調中藥養生保健的技術套用和管理;指導和實施中藥人才培養和管理。
(十五)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申報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健康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職能轉變
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桐柏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預防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發展,健全健康服務體系,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眼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性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國家及省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縣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本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本縣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入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性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行政編制
桐柏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0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15名。
桐柏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鄭波(四級調研員):負責醫共體、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控制等方面工作。分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醫改辦。聯繫衛校、月河鎮。
康紅(四級調研員):負責綜合監督、環境污染、消防、婦幼健康、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評估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監督股、婦幼健康股。聯繫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所、大河鎮。
胡強(黨組成員、縣人民醫院院長):負責縣人民醫院全面工作。聯繫縣人民醫院。
左琛(黨組成員):協助張森工作,主要負責公立中醫院建設工作。
徐新海(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基層衛生、衛生健康信息化、疾病預防控制、愛滋病防治、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保健辦、鄉村振興、駐村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層衛生健康與信息化股、疫情防控指揮部、疾病預防控制股(愛滋病防治辦公室)、扶貧及鄉村振興工作。聯繫疾控中心、安定精神病院、城關鎮、埠江鎮。
李振(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辦公室、黨建、財務、內審、宣傳、統戰、意識形態、工、青、婦、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中心醫院、城郊鄉、縣產業集聚區。
張保全(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政策法規、信訪穩定、平安建設、行政審批、反恐防恐、掃黑除惡、萬人助萬企、營商環境、信用體系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信訪股(行政審批股)法制股、營商環境辦公室工作。聯繫三醫院、安棚鹼都醫院、安棚鎮、化工園區、新集鄉。
李炎冰(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方面工作,分管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趙興合(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二級主任科員):主持縣人民醫院黨委全面工作。
楊林泉(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醫政醫管、醫德醫風、醫療保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120急救等方面工作。分管醫政醫管股、衛生應急辦公室。聯繫120急救中心、中山醫院、吳城鎮、固縣鎮。
劉勇(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生育、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職業健康股、計畫生育協會工作。聯繫惠民醫院、華夏醫院、黃崗鎮、回龍鄉。
李鑫(黨組成員、計生協會副會長):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申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離退休老幹部、援疆、對外宣傳、紀檢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股、紀檢監察室工作。聯繫毛集新區醫院、毛集鎮。
楊新源(一級主任科員):負責紅十會、老齡股方面工作。分管紅十字會、老齡股。聯繫平氏新區醫院、平氏鎮、程灣鄉。
張森(二級主任科員):負責中醫藥發展、中醫機構、中醫業務工作、中醫藥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分管中醫藥發展股、產業發展股工作。聯繫中醫醫院、金方中醫院、仁愛醫院、愛民醫院、淮源鎮。
安東(四級主任科員):協助李振工作。
王方方(縣疾控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主持縣疾控中心全面工作。
孟憲勇(縣疾控中心副科級幹部):協助王方方工作。
代金學(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負責縣人民醫院紀檢、財務、績效、審計、信息化、醫共體建設、信訪、應急保障工作,聯繫協調醫保、護理、物價工作。
魯鵬(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負責縣人民醫院宣傳、人事、教學、科研、健康促進、退休職工及退伍軍人工作、營商環境、民生實事、便民服務工作。聯繫協調醫療業務、急診急救五大中心建設、臨床服務五大中心建設、三級綜合醫院創建、院感、門診、醫德醫風工作。
聶威(縣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健康桐柏戰略協調推進、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規劃、項目建設和規劃,愛國衛生等工作。分管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規劃發展股、愛衛辦。
王予峰(縣人民醫院副科級幹部):負責縣人民醫院統戰、醫學裝備、公共衛生、疫情防控工作;聯繫協調醫技工作。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