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文廣新局

新組建的桐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桐城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城市文廣新局
  • 機構隸屬:桐城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文化藝術、文物、博物等規則
基本介紹,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新組建的桐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主管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桐城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及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化事業、新聞出版及著作權工作的發展目標,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體制改革。
(二)研究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國家和地方撥付(籌集)的文化建設經費;參與規劃、實施全市性重點文化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擬定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和藝術演出活動;繁榮發展黃梅戲等藝術事業、推動各類藝術的共同發展,推進城鄉文化創新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
(四)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室)相互合作、資源共享和協調發展;推動全市公共圖書館自動化、網路化和標準化建設。
(五)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監督有關電影法規的執行;指導全市城鄉電影放映網的建設。
(六)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市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鑑定等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省和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指導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工作。
(七)對廣播電台實行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承辦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規劃和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設立和撤銷;負責廣播電視頻率和頻道、發射功率的審核和管理;負責設定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社會公共場所電視螢幕的審核、審查;對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進行監督管理;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的推廣套用。
(八)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出版物、印刷業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扶持和發展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全市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負責全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及著作權管理及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工作,加強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全市戲曲藝術研究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科技工作;規劃和實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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